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关于征集第11批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通知
有关教学科研单位、种子企业及育种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规定,现公开征集第11批列入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植物属(种),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推荐原则。推荐植物属(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有利于加快培育和保护一批优质绿色专用品种,满足产业、市场和公众迫切需求,推进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有利于调动育种者创新积极性,鼓励更多领域植物育种创新,提高我国整体育种水平;
(三)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品种资源丰富或有一定育种优势,培育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增强特色产业国际竞争力;
(四)有利于引进国外优质资源和品种,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和满足消费者多样性需求。
二、推荐范围。粮、油、麻、糖、菜、草、绿肥、食用菌、果树(水果部分)、草本花卉、草本药材等植物属(种)。林业和木本花卉及前十批农业植物保护名录属(种)涉及的属(种)不在推荐范围内(详细情况可查阅参考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www.cnpvp.cn)。
三、有关要求。推荐的单位或个人应填写“第11批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推荐表”,每个推荐属(种)一张表(见附件),单位推荐的要有公函,推荐期截止2017年4月30日。来函请寄: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丰大厦707室,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测试处,邮编100122。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moon413@163.com。
联系方式: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 付国庆 厉建萌
电话:010-59193142/3249 59193142(传真)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测试处 焦雄飞
电话:010-59199394 59199393(传真)
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