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农品审办字[2017]2号
关于推荐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和专家候选人的通知
各盟市农作物品种推荐小组:
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历时五年,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自治区拟组建新一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新一届品种审定委员会筹备工作。
三、候选人推荐条件
(一)候选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二)已连任两届的专业委员会委员不得推荐为新一届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但可推荐为专家候选人。
(三)候选人应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参加品种审定及田间考察活动,完成审定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条件推荐本系统、本地区从事小麦、水稻、玉米、大豆、棉花等农作物种子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委员候选人和专家候选人分开推荐,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厅属有关单位、各盟市择优推荐委员候选人2-3名、专家候选人4-5名,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候选人信息表报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丽君
电话:0471-6285043
地址: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74号,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委员候选人信息表
2、专家候选人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