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品审办﹝2017﹞7 号
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求《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经河南省品审会小麦、玉米等专业委员会讨论修改,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初稿,按照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17年3月27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河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并发送电子邮件至hnpzgl@163.com。
联系人:周新保、陈 晓 电 话:0371-86150567/8
地 址: 郑州商都路26号 邮 编:450046
河南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申请审定的品种应符合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的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符合相应作物品种审定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
小麦
1 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
鉴定病害5种,即条锈病、叶锈病、白粉病、纹枯病、赤霉病。除特殊用途品种外,条锈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且其他4种病害中至少有1种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1.2 抗倒伏性
倒伏程度≥4级且倒伏面积≥40.0%的试验点≤30%。
1.3 生育期
冬水组参试品种熟期比同组对照品种晚熟≤2天,其他组别参试品种熟期比同组对照品种晚熟≤3天。
1.4 产量
见各类型品种具体产量标准。
2 分类条件
2.1 高产品种
审定品种与对照同为常规品种或杂交品种且同等级品质,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3.0%,且每年增产≥1.0%,生产试验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
申请审定品种为杂交中筋品种,对照品种为常规中筋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增产≥8%,达标试验点比例≥60%。
2.2 绿色品种
2.3 优质专用品种
强筋品种:籽粒容重≥770 克/升、籽粒蛋白质含量(干基)≥14.0%、面粉湿面筋含量(14.0%水分基)≥30.0%、面团稳定时间≥8.0 分钟,且每年≥7.0分钟;弱筋品种:籽粒容重≥770 克/升、籽粒蛋白质含量(干基)<12.5%、面粉湿面筋含量(14.0%水分基)<26.0%、每年面团稳定时间<3.0 分钟。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增产≥0.0%,达标试验点比例≥60%。
2.4 特殊用途品种
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同类型对照减产≤5%,达标试验点比例≥60%;条锈病、叶锈病、白粉病、纹枯病和赤霉病5种病害中至少有1种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田间鉴定抗倒性符合生产要求。
除此之外,其他特殊类型品种市场有需求的,申请者可提出审定指标和标准,报河南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备案作为审定依据。
玉米
1 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鉴定病害6种,即小斑病、茎腐病、穗腐病、弯孢叶斑病、瘤黑粉病、南方锈病。小斑病、茎腐病、穗腐病田间自然发病未达到高感,人工接种鉴定未达到高感。
(鲜食玉米鉴定病害增加矮花叶病、大斑病)
1.2 生育期:每年区域试验生育期平均比对照品种长≤1.0天。
1.3 抗倒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2.0%,且倒伏倒折率之和≥15.0%的试验点比例≤25%。
1.4 品质:容重≥
1.5 专家田间鉴评:没有严重缺陷。
1.6 真实性:DNA、DUS测定与已知品种有明显差异,同名品种年际间一致。
1.7 产量: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产量(公斤/亩)(见分类条件要求)。
2、分类条件
2.1 高产品种
产量每年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平均增产≥1.0%,且两年平均≥3.0%,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1.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的试验点比例≥60%。
2.2 绿色品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达到中抗以上。
≤3.0%。
丰产性、稳产性:每年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与对照产量相当,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达标试验点比例≥60%。
2.3 适宜机械化收获籽粒品种
(1)籽粒含水量: 每年适收期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含水量≤28%或与水分对照品种相当,且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60%。
(2)籽粒破损率:每年适收期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籽粒破损率≤6%或与水分对照品种相当。
(3) 抗倒性: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倒伏倒折率之和≤5.0%,且抗倒性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70%。
(4)丰产性、稳产性: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与对照产量相当,且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达标的试验点占全部试验点比例≥60%。
(5)生育期:生育期≤水分对照品种。
2.4 特殊用途品种
(1)丰产性、稳产性:
对照品种为同类型品种每年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2.0%,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1.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
对照品种为普通玉米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达标试验点比例≥50%。
(2)抗倒性、抗病性:(符合基本条件)
(3)品质:
糯玉米:(干籽粒)粗淀粉含量(干基)≥69.0%,支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总量比率≥97.0%。
高油玉米:粗脂肪(干基)含量≥7.5%。
高赖氨酸玉米:赖氨酸(干基)含量≥0.4%。
(1)生物产量:收获时的鲜物质产量(公斤/亩),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生物产量平均比对照品种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
(2)品质:整株中性洗涤纤维含量≤55%、酸性洗涤纤维含量≤29%、粗蛋白含量≥7%、淀粉含量≥15%。
(3)抗倒性:每年倒伏倒折率之和≤10.0%。
(4)抗病性:小斑病、弯孢叶斑病、南方锈病、茎腐病田间自然发病和人工接种鉴定均未达到高感。
(1)丰产性、稳产性
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评分之和85-88分(对照品种为85分):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鲜穗产量平均与对照品种相当或略减(减产≤3.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达标试验点比例≥50%。
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评分88.0以上: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鲜穗产量平均比对照品种减产≤10.0%。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达标试验点比例≥50%。
(2)抗倒性: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5.0%。
(3)品质:
甜玉米:可溶性总糖含量≥10%;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评分之和≥85分。
糯玉米:
一般类型: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比率≤3.0%;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评分之和≥85分。
甜加糯型:直链淀粉(干基)占粗淀粉比率≤10.0%;外观品质和蒸煮品质评分之和≥85分。
(4)抗病性:瘤黑粉病自然发病和田间人工接种均非高感。
(5)生育期: 与对照品种相当
(1)品质与丰产性、稳产性
膨化倍数≥25、爆花率≥95%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3.0%,增产试验点比例≥60%。
膨化倍数≥30、爆花率≥98%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0.0%,增产试验点比例≥50%。
(2)抗倒性
每年平均倒伏倒折率之和≤12%。
(3)抗病性
穗腐病、瘤黑粉病田间自然发病或人工接种鉴定未达到高感。
除此之外,其他特殊类型品种市场有需求的,申请者可提出审定指标和标准,报河南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备案作为审定依据。
一、基本条件
1、品种的遗传性状稳定,并与已受理或审定通过的品种有明显区别;
2、抗性:豫南稻区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年度≤6.5,豫南粳稻条纹叶枯病抗性最高级≤5.0级;抗性鉴定还包括白叶枯病、稻曲病、纹枯病和耐热性。
沿黄稻区品种稻瘟病综合抗性指数≤5.0,穗瘟损失率最高级≤5级;条纹叶枯病抗性最高级≤5.0级。抗性鉴定还包括纹枯病、黑条矮缩病。
3、抗倒性:倒伏(指面积超过40%的倒伏)试验点比例≤30%;
4、结实性:年度结实率≤65%的试验点≤30%;
5、生育期:品种的全生育期不超过安全生产和耕作制度允许范围,具体为沿黄稻区不超过对照品种3天,豫南稻区不超过对照品种5天;
6、其他:品种在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现场考察中未发现有其他严重的种性缺陷。
二、分类条件(审定标准)
品种审定应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达到下列其一类别标准。
1、高产类:
品种产量年度区域试验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3.0%,两年区域试验平均增产≥5.0%,生产试验增产≥1.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5.0%。
以杂交稻为对照品种的常规稻品种,米质达到国标三级以上,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产量均比对照品种增产≥0.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达标试验点比例≥60.0%。
以常规稻为对照品种的杂交稻品种每年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两年区域试验平均增产≥7.0%,生产试验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75.0%,米质必须达到优质米。
2、优质类:
国标优质2级,品种产量年度区域试验比对照品种增产0.0%,两年区域试验平均增产≥0.0%,生产试验增产≥0.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达标试验点比例≥65.0%。
国标优质1级,品种产量年度区域试验比对照品种减产≤7%,两年区域试验平均减产≤5%,生产试验减产≤7%。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达标试验点比例≥65.0%。食味良。
3、抗病类:
豫南稻区品种稻瘟病抗性达到中抗及以上,沿黄稻区品种稻瘟病抗性达到抗及以上,同时条纹叶枯病达到抗以上。鉴定病害均达到中抗及以上。产量年度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比对照品种不减产,不减产的试验点比例≥65.0%。
4、早熟类:
一年两熟稻区,前茬收获后直播,播始历期不超过80天,国标优质3级以上。每年区域试验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2.0%,两年区域试验平均增产≥3.0%,生产试验增产≥0.0%,增产试验点比例≥65.0%。
5、特殊类:
糯稻等特殊类型品种市场有需求的,申请人可提出审定指标和标准,报河南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备案作为审定依据。
1 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
大豆花叶病毒病抗性:室内人工接种鉴定,对流行株系抗性级别达到中感及以上,对强致病株系抗性级别达到感及以上。
1.2 生育期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结果,比对照品种晚熟≤3.0 天。
1.3 品质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粗脂肪和粗蛋白质含量之和≥59.0%。
1.4 产量
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产量(公斤/亩)。
2 分类条件
2.1 高产品种
审定品种与对照类型相同,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3%,且每年增产≥2.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
审定品种为杂交品种,对照为常规品种,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8.0%,且每年增产≥5.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
常规品种若第一年区试比对照增产极显著、增产试验点比例≥80%,第二年区试和生产试验同步进行。
2.2 高密度机收品种
种植密度1.8万株/亩以上, 熟期一致,生育期不晚于对照,结荚集中,成熟后落叶性好,抗倒性好,适宜机械收割。
审定品种与对照类型相同,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3%,且每年增产≥2.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
审定品种为杂交品种,对照为常规品种,两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8.0%,且每年增产≥5.0%,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对照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60%。
常规品种若第一年区试比对照增产极显著、增产试验点比例≥80%,第二年区试和生产试验同步进行。
2.3高油品种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结果,粗脂肪平均含量≥21.5%,且单年≥21.0%。常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0.0%;杂交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4.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增产试验点比例≥50%。
2.4 高蛋白品种
两年区域试验平均结果,粗蛋白质含量≥45.0%,且单年≥44.0%。常规品种,每年区域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0.0%,两年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减产幅度≤3.0%;杂交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平均产量比常规对照品种增产≥1.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达标试验点比例≥50%。
2.5 特殊用途品种
鲜食品种、菜用品种,鲜豆(含荚)产量(公斤/亩)。
除此之外,其他特殊类型品种市场有需求的,申请者可提出审定指标和标准,报河南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备案作为审定依据。
1 基本条件
1.1 抗病性
每年区域试验,枯萎病接种鉴定病指≤20.0,黄萎病接种鉴定病指≤35.0 或鉴定结果为耐病及以上。
1.2 早熟性
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霜前花率≥85.0%,特殊年份与对照相当。
1.3 抗虫性
转基因抗虫棉品种,每年区域试验抗虫株率≥90.0%,室内鉴定结果为抗虫及以上。
1.4 产量
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公斤/亩)。
2 分类条件
根据GB/T 20392-2006《HVI 棉纤维物理性能试验方法》和ASTM D5866-12《HVI 棉纤维棉结测试标准方法》检测的纤维品质上半部平均长度、断裂比强度、马克隆值、整齐度指数和纤维细度五项指标的综合表现,将棉花品种分为Ⅰ型品种、Ⅱ型品种、Ⅲ型品种三种主要类型。
Ⅰ型品种
特点:纤维长度
要求:两年区域试验平均结果,纤维上半部平均长度≥
Ⅱ型品种
特点:纤维长度
要求:两年区域试验平均结果,纤维上半部平均长度≥
Ⅲ型品种
特点:纤维长度
要求:两年区域试验平均结果,纤维上半部平均长度≥
2.1 Ⅱ型常规棉品种
对照为Ⅱ型常规棉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皮棉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3.0%,且区域试验较低年份皮棉产量不低于对照品种;生产试验皮棉产量不低于对照品种。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不低于对照品种的试验点比例≥50%。对照为Ⅱ型杂交棉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皮棉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5.0%,且区域试验较低年份皮棉产量减产≤8.0%;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8.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减产≤8.0%的试验点比例≥50%。
对照为 Ⅲ型常规棉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皮棉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0.0%,且区域试验较低年份皮棉产量减产≤5.0%;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不低于对照品种的试验点比例
≥50%。
2.2 Ⅱ型杂交棉品种
对照为Ⅱ型常规棉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皮棉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10.0%,且区域试验较低年份皮棉产量增产≥5.0%;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增产≥5.0%的试验点比例≥50%。对照为Ⅱ型杂交棉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皮棉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且区域试验较低年份皮棉产量增产≥2.0%;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2.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增产≥2.0%的试验点比例≥50%。
对照为 Ⅲ型常规棉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皮棉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且区域试验较低年份皮棉产量增产≥3.0%;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3.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不低于对照品种的试验点比例≥50%。 或纤维品质上半部平均长度、断裂比强度和马克隆值均达到Ⅰ型品种较低年份要求,其皮棉产量水平可比上述规定的指标降低2 个百分点。
2.3 Ⅲ型常规棉品种
对照为Ⅱ型常规棉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皮棉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10.0%,且区域试验较低年份皮棉产量增产≥5.0%;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增产≥5.0%的试验点比例≥50%。
对照为Ⅱ型杂交棉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皮棉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2.0%,且区域试验较低年份皮棉产量减产≤3.0%;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品种减产≤3.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减产≤3.0%试验点比例≥50%。
对照为Ⅲ型常规棉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皮棉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3.0%,且区域试验较低年份皮棉产量增产≥0.0%;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0.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不低于对照品种的试验点比例≥50%。
2.4 Ⅲ型杂交棉品种
对照为Ⅱ型常规棉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皮棉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15.0%,且区域试验较低年份皮棉产量增产≥10.0%;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10.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增产≥10.0%的试验点比例≥50%。对照为Ⅱ型杂交棉品种,比对照品种增产≥10.0%,且区域试验较低年份皮棉产量增产≥5.0%;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增产≥5.0%的试验点比例≥50%。
对照为 Ⅲ型常规棉品种,两年区域试验皮棉平均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10.0%,且区域试验较低年份皮棉产量增产≥5.0%;生产试验皮棉产量比对照品种增产≥5.0%。每年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皮棉产量不低于对照品种的试验点比例≥50%。
2.5 优质专用品种
品质突出:纤维品种属于Ⅰ型品种。
抗病性突出:枯萎病病指≤5.0 及黄萎病病指≤20.0 的品种。适合机械采收品种:株型比较紧凑,抗倒伏,株高
左右;霜前花率90%以上;含絮力适度,吐絮比较集中。
2.6 特殊用途品种
彩色棉:纤维颜色、纤维长度、断裂比强度、长度整齐度、纤维细度、马克隆值。
长绒棉:纤维长度、断裂比强度、长度整齐度、纤维细度、马克隆值。
除此之外,其他特殊类型品种市场有需求的,申请者可提出审定指标和标准,报河南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备案作为审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