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2日讯 “近几年由于种子市场上利润空间较大,在行政执法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对种子经营业务比较熟悉,现在利用职权,直接或间接参加种子经营活动,低价在生产厂家购种销售,获得更大的利润,更有甚者利用权力,强行推销种子。”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凤城市政协副主席陈德12日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种子市场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解决。他建议加强种子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建立有效的监督投诉机制。
陈德说,种子监管部门,尤其是县级基层单位,由于长期管理松散,人员稀缺,专业技术人员缺少,加上财政经费比较短缺,缺乏必备的交通工具和其它相关设备。执法经费少,执法人员出差难、办案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种子管理职能的发挥。监管力度不够。因县级种子管理部门设备落后、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低、人员不足等问题,造成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的现象。许多地方的种子管理部门检测设备相对落后老化,检测手段仅停留在手摸、眼观上,无法对种子质量进行严格检测。特别是在售种旺季开展的大检查、定期对在库种子和市场流通种子开展普查和抽查时,监管力度严重跟不上。有的种子执法人员为获得更大的利润,直接或间接的参入私繁乱制套包套壳活动。也就是审定或购买一个品种名称制定包装袋,从制种基地自己繁制一个其他较畅销的品种,装入审定的包装袋中进行销售,严重的扰乱了种子市场的秩序,也给正规生产厂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等。
陈德提出相关建议:
一,保障工作人员及经费。种子管理部门承担着种子执法的重要任务,涉及广大农户的直接利益,因此,要从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上做好保障工作。
二,提高执法队伍自身素质。加大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三,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制定严格的规范准则,规定执法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以各种谋利的方式,参与到种子的生产、经营中去。
四,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对《种子法》及农业生产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增强诚信的经营理念。
五,建立有效的监督投诉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投诉渠道,让农民、种子生产企业、经销商可以无顾虑的对不公平、违法现象以及执法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以此对违法、违规现象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逐渐纯洁种子执法队伍。
(秦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