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城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对中央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运农发〔2017〕15号)文件要求,3月9日,我督查组在种子站崔瑞建站长的带领下对新绛县2013-2015年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和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督查工作,小组成员严格遵守督查工作纪律,在新绛县强农惠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配合下,围绕新绛县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投入项目督查工作。
为使项目督查工作取得实效,我们采取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一是认真听取了新绛县自查自纠情况的工作汇报,查看了新绛县专项整治以来,各阶段工作情况、整改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资料;二是参照通知方案要求,综合上述各种资料,经反复研究,针对新绛县涉及到的27个中央投资支农项目中的重点项目进行了抽查督查,并就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情况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走访核查。
通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各级领导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和提高,为改进工作,确保今后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能落到实处,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项目工作经费投入。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需增加相应人力和财力,使各项工作能够高效完成,提高项目完成率。
(二)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拨付。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保证项目正常有序的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工作落实。要及早谋划,细化工作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制度建设,认真梳理项目管理制度办法,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并通过梳理,完善相关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监管机制,为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新绛县督查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