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种子市场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种子管理局(站):
为加强春季种子市场监管,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规范种子经营行为,净化种子市场,经研究决定,从2月下旬启动省级春季种子市场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的
按照《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农种市函〔2017〕6号)、《省种子管理局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种管〔2017〕4号)的相关要求,督导各地2017年春播种子市场监管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市场监管和质量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抽查重点种子市场,督促各地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督导时间
2017年2月下旬—4月中旬。
三、督导内容
检查种子监管工作方案的制定、法制宣传培训、市场清理整顿、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开展等情况;质量监控和重点企业的监管情况;品种保护和侵权打假情况;了解春播备种(数量、价格)和市场启动等情况。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建议。
四、督导分组
督导原则上采取层级负责制,省级主要督导市州,重点查看种子集中大市场,随机走访1-2个主产县;市州全面督导本辖区县市,查看城区和重点乡镇市场,重点查看省级交界处区域性监管重点县。省局督导采取分片检查的形式开展,具体分组为:
第一组:督导荆州市、荆门市、潜江市和天门市。
第二组:督导黄石市、十堰市、孝感市、咸宁市和随州市。
第三组:督导武汉市、襄阳市、黄冈市和鄂州市。
第四组:督导宜昌市、恩施州和仙桃市。
具体督导时间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各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省农业厅“十个严禁”,严守工作纪律。
请相关市州在督导组检查时提供阶段性进展情况文字材料,并于4月下旬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至省种子管理局法规科。
联系人:姜雄伟
联系电话:027—87394443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