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种子站
川农业种站函〔2017〕20号
关于申报2017年度四川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
有关种子企业:
为保障我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2017年四川省省级财政部门预算,现就2017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申报通知如下:
一、储备作物种类及品种
二、储备数量及补助标准
2017年省财政安排200万专项资金作为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贴,我省拟安排种子储备量200万公斤左右。
补贴标准为:杂交水稻种子和杂交玉米种子每公斤1.00元,油菜种子每公斤1.50元,马铃薯每公斤0.50元,蔬菜种子每公斤3.00元。
三、储备期限
2017年我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期除马铃薯外为一年,时间从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马铃薯储备期为8个月,从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
四、承储单位资质
(一)持有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且2018年9月30日储备合同期满前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若此前到期,应在申报时出具继续申办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书面承诺;
(二)具有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和良好的种子贮藏条件(承储地在四川境内);
(三)未发生过种子质量重大事故或不诚信行为,原则上由具有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A级以上(在有效期内或近三年申报成功的,下同)、或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单位承储;
(四)财务制度完善,按时上报部省财务报表和行业统计信息;
(五)生产销售能力强、具有国家(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经验的企业优先。承储杂交玉米、杂交水稻种子或马铃薯的单位,申报承储量应不少于5万公斤,最高不超过30万公斤;申报油菜种子储备量应不少于1万公斤,最高不超过7万公斤;申报蔬菜种子储备量应不少于1万公斤,最高不超过4万公斤;申报的承储量不得高于本企业近三年年均销售量的40%;同一承储单位可以申报多个作物种类。
(六)已承担国家储备的企业不再承担省级储备。
(七)承担上一年度储备任务,绩效考评不合格的企业,不再安排本年度的储备任务。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四川省2017年度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申报表》(见附表),电子版发邮箱scseed@sohu.com,纸质盖单位公章;
2、承储单位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拟储备品种信息(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如为授权品种,提供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或授权协议复印件,拟储备品种适宜储备情况说明);
4、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证书或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家(省)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证书复印件;
5、仓贮条件(分别注明仓库总面积和越夏仓库面积,仓库及设施照片);
6、相关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仓储管理制度;
7、申报储备作物近三年销售量证明材料。
(二)申报截止时间:4月10日。以纸质材料交到为准,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市场管理科 李波
电 话:028-85512638 传 真:028-85580384
邮 箱: scseed@sohu.com
四川省种子站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