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白皮袋种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农办农〔2017〕9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农林局)、农工办(部、委):
为全面贯彻实施《种子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护用种者、品种权人和种子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种子市场环境,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白皮袋种子”专项治理行动。我委制 定了《江苏省开展“白皮袋种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江苏省开展“白皮袋种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白皮袋种子”是指市场上以无标识标签包装销售的“种子”。其中,既有套牌侵权的种子,也有假冒伪劣种子,不仅严重侵害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种子市场秩序,同时种子质量无法得到保障,给农业生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我省种子市场上“白皮袋种子”现象由来已久,近年来呈现愈发严重态势。“白皮袋种子”的形成,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部分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为降低种子使用成本,购买使用“白皮袋种子”;二是部分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非法种子生产者受利益驱使,将品种权人授权生产的种子截留或以粮充种,制售“白皮袋种子”谋利。三是常规稻麦具有可自繁留种的特性,同时种子生产程序相对简单,生产技术容易掌握,易于被不法分子利用。新修订《种子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没有标签的种子为假种子”,为依法打击制售“白皮袋种子”提供了法律依据。为全面贯彻实施《种子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用种者、品种权人和种子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决定在全省开展“白皮袋种子”专项治理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新《种子法》,围绕种业强省建设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推进依法治种,切实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现代种业健康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严格执法、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宣传引导,营造严厉打击制售“白皮袋种子”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监管种子生产、加工环节。堵源头查基地,重点检查企业的种子生产备案情况、种子委托生产合同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和收购入库数量,以及种子入库加工与实际销售等情况,从源头上控制“白皮袋种子”流入市场。
(二)全面排查种子流通环节。对种子经营门店实施全面排查,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等用种大户实施入户倒查,加大流通环节的查处力度。
(三)全面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对省督办的“白皮袋种子”案件查处结案率100%,对企业、群众举报投诉的“白皮袋种子”案件迅速行动,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全面查处。
三、打击重点
(一)重点打击受委托种子生产单位不遵守生产合同约定,私自扩大授权品种繁种面积,截留种子进行“白皮袋种子”包装销售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打击以“自繁自用”名义无证繁种,采用以粮充种进行“白皮袋种子”包装销售的违法行为;
(三)重点监管常规稻麦繁种基地集中区域和“白皮袋种子”泛滥、假冒侵权案件高发地区。
四、行动内容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抓住贯彻实施新《种子法》及配套规章的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送科技下乡”、品种展示示范等活动,向种子企业、经销门店、用种农民,特别是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等用种大户开展普法宣传和培训,引导生产经营者和用种者增强品种权法制意识,树立“‘白皮袋种子’即为假种子、生产销售‘白皮袋种子’都是违法行为”的观念,营造严厉打击“白皮袋种子”高压态势。
(二)查处典型案例。各地要依据重点品种权单位(或种子企业)举报投诉信息,查办大案要案,在“白皮袋种子”泛滥重灾区,开展新闻发布,曝光一批案件。我委将加强对案件查办情况的督查,通过查处大案要案,曝光反面典型,对生产、销售和购买使用“白皮袋种子”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三)组织明察暗访。在春、秋两季种子销售旺季,在县级对辖区市场进行全面普查、市级督查的基础上,我委将综合种子管理、执法力量,组成联合小组,深入基层第一线,对各地种子市场和种子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的种子来源进行明察暗访,一经发现“白皮袋种子”,将依法进行查处。
(四)公开行业承诺。由省种业协会牵头,骨干龙头企业参加,向全社会发起公开承诺活动。倡导诚信经营,严格履行《种子委托生产合同》,委托繁殖的种子在仓库中要有明确标识,绝不出现“白皮袋种子”,绝不销售“白皮袋种子”,从源头上杜绝“白皮袋种子”流入市场。
(五)做实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各地要适应新形势下许可制度的变化,切实开展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加强繁(制)种基地管理,摸清辖区内种子生产实际,强化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跟踪种子来源及流向,依法查处不按规定备案的经营主体,让“白皮袋种子”无处藏身。
(六)做好良种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品种管理和示范推广的“引导”作用,加大品种综合测试和展示示范力度,强化县域内品种布局调查和规划。引导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选用好品种、选购正规渠道良种;引导种子企业顺应市场变化,创新营销模式,在保证种子质量的同时,为种子经销商、用种户提供更多的品种配套技术服务,促进种子企业、经销商、用种户三者利益有机统一,让“白皮袋种子”逐步失去生存空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白皮袋种子”隐患大、隐蔽性强和执法取证难的严峻现实,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委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省种子管理站、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省种业协会和省内骨干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白皮袋种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统一部署全省“白皮袋种子”专项治理行动,统一协调各地工作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引导规范用种。各地要针对目前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发展新趋势,适应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和种田大户不断增多的新形势,创新新型经营主体良种服务,积极引导种子企业与辖区内用种大户签订长期规范的供种合同,适当降低品种权益费用,提供包装规范的大包装种子。各级农经部门要将从正规渠道购种列为新型经营主体申报项目和政策扶持的重要条件。
(三)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监管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种子管理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对有案不查、避重就轻、相互推诿、充当保护伞等不作为、乱作为、参与违法经营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启动行政问责。主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局、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协同联动的治理“白皮袋种子”监管新机制,提高执法公正性和办案效率。要建立权责明确、分工合作、运转高效的监管工作机制,依法履职,将“白皮袋种子”治理纳入综合管理绩效考核。建立违法者黑名单制度,将生产或销售“白皮袋种子”的企业和个人列入监管黑名单,并与征信体系建设挂钩。
(五)推动社会共治。建立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凡举报属实的,按照财政部《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依法进行奖励。鼓励企业加大维权力度,引导监管者、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种子市场治理,加快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白皮袋种子”治理工作体系,共同营造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和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白皮袋种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附件:
省农委“白皮袋种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坚勇 省农委副主任
成 员:何金龙 省种子管理站站长
邹芳刚 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
陈国斌 省种子管理站副站长
周国义 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蒋红云 省种业协会秘书长、常务副会长(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江玉明 省种业协会副会长(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严辉民 省种业协会副会长(江苏明天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银琪 省种业协会副会长(江苏红旗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卯林 省种业协会副会长(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