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农药管理条例》将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要求建立农药废弃物处置制度。日前,湖南省农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2017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将对超过1000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开展“靶向整治”。
据统计,湖南省年使用农药超过5.2万吨,农药包装废弃物超过1000吨,农药包装数量超过1.8亿个。农药包装废弃物长期污染土壤、大气和水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据湖南省农药检定所所长吕运涛介绍,湖南省农药使用者对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方式大多是随手扔到田间沟边“自生自灭”,少量废弃物随同生活垃圾被露天焚烧或土埋处置。为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村生态环境的破坏,2017年湖南各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山区、平原、丘陵区域,分别在新化、君山、嘉禾3个县(区)启动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每个试点县区选定2个乡镇,整体推进试点工作。通过实施试点项目,试点县(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回收处置率大幅提升,试点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80%以上,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要达到100%。在试点基础上,湖南将探索建立以“多元化统一回收、专业化定期归集、无害化集中处置”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并在全省范围内加以复制推广。本报记者张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