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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种子协会五届常务理事会十一次会议纪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0  来源:中国种子协会  浏览次数:111
 
 
中国种子协会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中国种子协会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17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57人,实到56人,四川仲衍种业董事长伍先敏因在国外请假。会议由张延秋会长主持。
 
      会议听取了李立秋秘书长关于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筹备情况的报告,初审了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改草案,审议通过了六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名单和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简称大会主席团,下同)名单,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建小麦分会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分会的建议,审议了关于企业信用评价的两个管理办法。纪要如下:
 
      一、关于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李立秋秘书长向常务理事会介绍了《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初审稿)。这个报告从六个方面总结了理事会五年多的工作,总结概括了协会工作的四方面经验体会,并对下一届理事会工作提出了建议。会议认为,《报告》初审稿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本届理事会取得了显著成绩,协会的影响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得到主管部门和业界的广泛好评,再次被民政部评委全国优秀社会组织。
 
      经过表决,会议一致同意进一步完善精炼后,通过大会主席团提交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二、关于《章程》修改
 
      邓光联副会长介绍了协会《章程》修改情况和《章程》修订的初审稿。会议认真讨论了《章程》初审稿,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经过表决,一致同意进一步修改后报农业部和民政部备案,然后在协会网上公示,再通过大会主席团提交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章程》初审稿附后)
 
      三、关于第六届理事会领导班子
 
      张延秋会长介绍了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的沟通协商情况。会议同意第六届理事会领导班子由27人组成。经过表决,一致通过了26人的候选人名单:
 
      会长候选人: 张延秋(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
 
      副会长候选人(以姓氏笔划为序) 共25人:万建民(中国农科院副院长),马淑萍(现任协会副会长),王登社(雪川农业董事长),邓光联(现任协会副会长),刘  信(全国农技中心党委副书记),刘显辉(黑龙江垦丰种业总经理),许  勇(北京农科院蔬菜中心主任),江玉明(江苏大华种业董事长),朱  岩(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李  炜(农民日报副总编辑),李绍明(北京金色农华种业 副董事长),宋维波 (中国种子集团总经理),何国威 (广东省种子管理站站长),何利成 (现代种业基金董事长),张  琴(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董事长),张志刚 (河北省种子管理站站长),陈章瑞 (中农发种业集团董事长),金危危(中国农大农学院院长),胡保民(新疆九圣禾种业总裁),侯传伟 (河南秋乐种业总经理),徐福春 (辽宁东亚种业 董事长),郭安平(农业部热科院副院长),陶旭东(山东登海种业董事长),蒋协新(农业部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廖翠猛 (湖南隆平高科种业总裁)  
 
      秘书长 : 蒋协新(兼)
 
      副会长空缺名额,待以后按照《章程》规定增选。
 
      会议责成秘书处,按照要求抓紧办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的报审备案工作。
 
      四、关于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
 
      张延秋会长介绍了大会主席团的筹建情况,并提出了主席团建议名单。会议经过表决,一致通过了由29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名单:
 
      常务主席 : 张延秋、马淑萍、蒋协新、刘  信、万建民、朱  岩、邓光联、廖翠猛、宋维波
 
      主 席 :(以姓氏笔画为序)王登社、刘显辉、江玉明 、许勇、 李炜、李立秋、李绍明、何国威 、何利成、张琴、张志刚、陈章瑞、金危危、胡保民、侯传伟 、徐福春、陶旭东、陶承光、常宏 、郭安平
 
      秘书长:蒋协新(兼)
 
      关于筹建两个新分会
 
      常务理事肖世和向常务理事会提出筹建小麦分会的建议,并就筹建小麦分会的必要性、小麦分会的主要任务、筹备组的组成进行了说明。会议认真讨论了肖世和的建议。经过表决,一致同意筹建小麦分会。
 
      常务理事单位、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向常务理事会提出筹建植物新品种保护分会的建议。朱岩副主任就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情况及存在问题、成立分会的必要性和主要工作、筹备组的组成作了说明。会议认真讨论了这个建议。经过表决,一致同意筹建植物新品种保护分会。
 
      会议责成秘书处抓紧组建以上两个分会的筹备组,按照《章程》要求加快筹建工作,经六届二次理事会批准后正式成立。
 
      六、关于种子企业信用评价两个办法的修改 
 
      七、秘书处向本次会议提出了修改《中国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信用企业年度复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说明和修改稿。会议经过讨论,充分肯定信用评价工作开展六年多来对中国种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作用,一致同意秘书处提出的修改意见;同时建议将“年度复查”作为《中国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一部分,尽量减轻信用企业年度复查工作量。2017年的信用评价申报工作按照修改后的《中国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执行,“年度复查”的有关内容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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