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种子法》,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的针对性,我局近期将组织开展《条例》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请组织本省(区、市)有关单位针对《条例》实施以来的主要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进行评估分析(具体内容见附件),并提出《条例》修订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正式文件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送至我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zzjpzglc@agri.gov.cn。
联系人:厉建萌
联系方式:010-59193249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评估报告(提纲)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