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违法行为,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确保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安全。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采取多种措施,以源头治理为抓手,随机检查和重点督查为内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
一是周密部署,细致安排。2017年3月8日,我站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方案》,对2017年全年转基因监管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从种子生产、种子经营、品种试验审定等多环节开展转基因监管工作。3月14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开展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在3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全区农作物种子监管会议上,就开展转基因监管工作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强调要认真落实依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责任。
会议后,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先后召开辖区种子管理工作会议,依照自治区要求,研究部署了本辖区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的防控措施。赤峰市印发了《关于严格防范和严肃查处辖区内非法转基因玉米种子生产销售违法行为的通知》(赤种站字〔2017〕7号),要求各旗县区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对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种子生产基地做好政策、法律的宣传工作,争取杜绝辖区内出现转基因种子生产、销售行为。鄂尔多斯市制定了《鄂尔多斯市2017年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方案》,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对乌审旗无定河镇、乌审旗苏力德苏木、杭锦旗巴拉贡镇等重点制种乡镇安排布署农作物转基因种子监管工作。巴彦淖尔市种子管理站制定《关于严查生产转基因玉米制种的函》(巴农种函字〔2017〕5号)下发各旗县区种子管理站,要求各旗县区种子管理站对辖区内非法生产转基因玉米制种行为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同时,我站派专人到重点旗县开展督查工作,积极协调公安、农业、乡镇等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多方面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是源头治理,积极预防。(一)开展种子生产田监管工作。4月初,我站就做好种子生产田监管工作向重点盟市种子管理站下发文件,要求重点盟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要查早查小,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重点盟市种子管理站组织辖区内的制种企业及代理人召开“种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告知会”,并签订了“种子安全生产承诺书”,要求制种企业在播种前提供制种亲本,由种子管理站和制种企业共同封样,并对所提供的样品进行转基因快速检测。同时,各旗县区种子管理站抽调执法人员深入生产基地及各乡镇进行宣传、排查,在各个乡镇选一些种子经销户进行布点监控。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和监管效果。(二)组织开展种子市场检查。今年4月至5月初,我站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2017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区8000多家种子经营门店进行了检查,共抽取种子样品653份,对所有抽取的644份玉米和大豆种子样品进行了转基因成分检测。同时,自治区农牧业厅委派有关人员组成两个督查组,先后对东西部8个重点盟市的种子市场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听取了各盟市春季种子市场检查工作的汇报,并实地对重点旗县乡镇进行了检查。并对一些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的重点地区的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严防死守,开展入户倒查工作。针对非法转基因种子为逃避监管,容易采取直销入户渠道的特点,全区下移监管重心,深入乡村开展入户倒查。实地了解农户购种动向,宣贯种子法及配套办法,始终保持严查严打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绝不姑息。目前,全区入户倒查工作还在进行中,仍未发现非法转基因种子销售情况。
三、建立三级转基因检测网络。近几年,我站一直将转基因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基层种子管理部门的业务能力和检测能力。2016年以来,我站向盟市、旗县总计发放转基因检测试剂条5000多条,培训基层质量检测人员100多名,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转基因检测网络。形成了基层初筛、省级复核的监管模式。同时,在开展种子质量检测中,将发芽试验和转基因快速筛选相结合,极大提升了检测效率。截止目前,全区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已经完成1000多份的种子样品快速检测。三级转基因检测网络的建立为检打联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下一步,我站将在玉米制种田苗期开展种子生产田转基因成分专项检查行动,计划从有关市、县(区)种子管理站(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4个检查组,分赴我区的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盟市,对玉米制种田进行开展全覆盖检查,采用田间快速检测试纸条对制种田父母本植株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力争做到对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理。同时,对一些边远地区、可能进行种子生产的地区进行排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