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玉米制种基地转基因专项检查的通知
冀农业种植发〔2017〕2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7〕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4号)要求,为落实玉米种子生产基地监督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行为,确保我省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安全,我厅决定对玉米制种基地开展转基因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各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开展转基因专项检查,省农作物种子监督检验站负责督导本次工作的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范围
各市农业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包括杂交种制种田和亲本种子扩繁田)进行排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完成全部玉米种子制种田块的检查任务,并随机抽查不低于50个的玉米大田种植地。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等市以及与内蒙古、辽宁等省域交界处作为重点检查区域。对发现的无证生产等非法制种田块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检查时期
本着查早查小的原则,各地根据玉米制种田播种和长势情况,自行确定检查时间,8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
四、检查方法
本次专项检查采用转基因快速检测法(试纸条)对玉米植株进行筛查,根据地块大小选取取样点数,并合理分布(可参考田间检验样区取样频率、分布),每个取样点随机选取父母本各5—10株混合样本进行检测。
五、结果处理
对于快速检测结果呈阳性,基本确定其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被检方对快速检查方法的结果有异议的,应将植株组织样品送有关检测机构做进一步检测。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彻查一起,绝不姑息。
六、其他
各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做好检查原始数据资料及相关档案的保存工作。要广开投诉举报渠道,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检查开始前和结束后分别向省农作物种子监督检验站报送实施方案和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联系人:刘素娟、李承宗 电话:0311-8569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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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