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种局函〔2017〕7号
关于对全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情况进行普查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种子管理处、站,省农垦总局及各分局种子管理局:
为加强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根据《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和农业部种子管理局要求,我局对全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选育及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地所有已经推广的或者在市场上销售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以及具有地方特色尤其是具有地理标志产品列入农业部《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具体包括马铃薯、甘薯、谷子、高粱、大麦(青稞)、蚕豆、豌豆、油菜、花生、亚麻(胡麻)、向日葵、甘蔗、甜菜、大白菜、西瓜、辣椒、甜瓜、茎瘤芥、番茄、黄瓜、结球甘蓝、苹果、柑橘、香蕉、梨、葡萄、桃、茶树、橡胶树等29种非主要农作物。
二、调查内容
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选育单位(人)、生产经营单位、适应区域、产地等,详见附件。
三、统计方式
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将本辖区内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调查情况上报所属市(地)种子管理处,各农垦分局种子管理局将本辖区内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调查情况上报省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局。各市(地)种子管理处、省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局调查结果汇总后报省种子管理局引种鉴定展示中心。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进行全面普查,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农垦各分局种子管理局于5月31日前将调查结果报所属市(地)种子管理处或省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局。市(地)种子管理处、省农垦总局种子管理局于6月10日前将汇总结果以电子版方式报省种子管理局引种鉴定展示中心。
联系人:孟令辉、庄振涛
电话:0451-82624510
E-mail:HLJPZDJ@163.com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2017年5月16日
黑龙江省种子管理局 2017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