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泽农)记者日前从农业部了解到,2017年度“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据介绍,此次项目申报根据《“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遴选办法》(农办人〔2016〕28号)进行,旨在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投身农业的积极性,发挥“跟着十佳好种田”的示范带动效应,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
农业部办公厅就此发出通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推荐3名候选人,其中从事种植业的1人,从事养殖业的1人,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或休闲农业或农业电子商务的1人(推荐人选须进行排序)。通知还限定“全国十佳农民”遴选范围应是以农业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新型职业农民,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且具备下列条件: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带头作用显著;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业电子商务等领域从业5年以上。
推荐人选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和讨论通过,填写《“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书》并附事迹材料,经本村党组织审核,在本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推荐评审委员会,汇总审核本辖区的拟推荐人选,按照分配名额遴选产生本辖区推荐人选,在本辖区主要媒体或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已获“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等农业部项目资助的人选,获资助后在从事现代农业方面又做出新的突出业绩贡献且具备以上条件的也可以申报。
通知规定,5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不能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