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国家级制种大县专项检查的通知
川农业种站函〔2017〕44号
有关市(州)、县(市、区)农业局(委):
为加强对国家级种子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好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实施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育制种大县考核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7]12号)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农业厅统一部署,我站拟于6月开展全省农作物种子国家级制种大县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国家级种子基地认定申报方案落实情况。重点是基地发展规划落实,包括基地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发展,监管与服务能力,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制探索创新,发展环境和管理设施装备改善等。
(二)国家级制种大县奖励政策落实情况。包括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资金是否全部用于制种产业发展相关支出,资金使用方向和重点,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资料档案整理等。
(三)省级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专项建设情况。包括2012年以来,特别是2015和2016年省级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资料档案整理,项目建设成效等。
(四)种子生产基地监督管理情况。结合夏季基地巡查,检查种子生产基地监管情况,包括基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种子管理机构、人员、经费是否保障,行业服务和发展环境,优势基地与优势企业结合,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是否及时有效查处等。
二、检查方式
(一)现场勘察。查看基地建设情况,包括田间工程、配套设施,以及种子生产适度规模化,新型种子生产经营主体培育等。
(二)查看资料。查看基地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档案资料是否健全完善。
(三)核查账目。查看国家奖补和省级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重点是落实县级报账、专账核算、公告公示等制度情况,以及奖补和专项资金在管理和使用中是否存在违规现象。
(四)意见回馈。根据检查结果,形成专项检查意见回馈表,督促相关县(市、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人员分组
第一组
参加人员:沈丽、杨元明、郑敏、苏秀、何芳
检查区域:东坡区、彭山区、西昌市
第二组
参加人员:梁南山、吴毓谦、李莉、周会、谢彬
检查区域:安州区、梓潼县、江油市
第三组
参加人员:吴开均、柴玮、涂坦、唐煌、沙蓉
检查区域:邛崃市、罗江县、泸县
四、工作要求
有关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农办种[2017]12号和川农业[2017]426号文要求,及时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整理好国家奖补资金和省级现代种业提升工程专项相关资料和账目备查。市(州)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我站对基地建设监管重视不够的县,将责令限期整改,并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对种子基地发展环境未明显改善,种子基地监管不力、生产秩序混乱,或者是被社会举报或媒体曝光且举报不查的县,将上报农业部取消其“国家级制种大县”认定资格。
四川省种子站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