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种函〔2017〕517号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调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委:
为推进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实,强化督查考核工作,决定对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度。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
为组织实施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根据专项整治六个阶段性任务(如下),制定详细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本次调度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组织领导,工作部署,任务分工,行动开展,案件查处,突发事件处置,舆情监控,市场监管盲区和死角,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等。
专项整治六个阶段性任务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各地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皖农种〔2017〕76号)和全省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暨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现场会要求,结合实际,开会部署,贯彻落实,制定本区域实施意见。
(二)夏播种子市场整治阶段(5月20日至6月30日)。各地根据时间节点和农事活动安排,开展集中整治,一是对夏播作物(杂交玉米、大豆和沿淮地区直播稻)种子进行有效监管,对种子市场开展全面巡查;二是对小麦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抽检,把好种子质量关,防止假劣种子进入种子市场;三是对春季市场发现问题企业、问题市场、问题门店进行回访,以品种为线索,跟踪调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种子生产源头治理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一是种子生产基地普查,各地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区域内水稻(杂交、常规)、大豆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登记造册,具体到每个作物、品种、面积、具体生产地点(乡、镇、村)、生产企业、被委托生产单位(个人),检查生产企业资质、生产地点隔离条件和是否符合检疫要求。二是开展质量抽检,要覆盖到每一个企业,每一个作物,每一个品种;根据需要,省质检站要统一组织开展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尤其是被农业部、省农委通报质量或真实性不合格企业,全省种子企业监督检查未抽到样品企业,多次被举报有问题企业的品种要加大抽查力度。
(四)违法行为集中查处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根据全省种子企业质量监督抽查和春季市场抽检发现的问题,集中清理一批违法案件,特别是领导批办、上级移交、群众举报、检查发现的违法案件,要严厉查处,绝不手软。为挖掘违法线索,收集走村串户、拆包销售等隐蔽性违法行为证据,各地要组织开展一定规模的入户倒查行动,对一些种田大户、家庭农场等专业型经营主体进行逐户走访,了解品种来源、品种结构等相关信息,建立详细档案,实施有效监管和可追溯。
(五)秋季种子市场整治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一是对种子市场上销售的小麦、油菜品种进行全面检查和质量抽检,检查品种是否合法,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及时记载、台账是否规范,是否依法进行备案等。二是对于问题突出,存在监管盲点的地区要加大检查力度,打掉一批制售假劣窝点。三是对于拆包销售、走村串户兜售来路不明的种子要坚决予以从严从重查处,不能留下任何隐患。为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省农委将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对各市间进行交叉互查。按照责任清单和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实行末位排名,互查结果进行全省通报。
(六)专项整治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做好专项整治的收尾工作,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监管漏洞,根据自查和互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各地要开展典型案件分析和评比,及时总结,形成完整总结材料上报省种子管理总站。
二、调度方式
实行两级调度。一是省级调度。省农委对全省16个市农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二是市级调度,各市农委对本区域内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进行调度。调度每月进行一次,月底前,各县(市、区)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处理意见上报市农委;市农委在月底之前,将本区域内工作开展、取得的成效、整改落实情况等上报省农委种子管理总站。邮箱:wuchunyun333@163.com。纸质材料邮寄至:合肥市庐州大道18号,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市场法制办武春运收,联系电话:0551-63436811。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是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务必要统一思想认识,把种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准施策,抓细抓好,力争取得明显效果。
(二)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方案要详细、具体,符合实际,将任务落实到位,责任细化到人,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要求,制定本区域专项整治方案,在组织实施上,要科学合理,各个突破,整体推进。
(三)查找问题,力求实效。各地要认真查摆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分析存在原因,“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找准发力点和突破口,切实取得成效。
(四)互查评分,相互监督。互查组要客观公正地给互查对象评分,认真指出存在问题,帮助对方及时整改,不能走过场,留情面。未发现问题,检查组要自查原因并倒扣分。
(五)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以后,省农委将对各地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判,对全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对互查评分的末位排名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