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赣农办字〔2017〕6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局:
按照《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行动的通知》(赣农明〔2016〕110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行动,委托江西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全省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抽取了生产加工的种子样品,开展了相关质量指标检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行动,检查了26家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重点检查了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档案,抽取了待售商品水稻种子样品49个,涉及品种49个,代表种子数量12.4万公斤。所有抽查样品均开展了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小区种植鉴定。
二、检查结果
经检测,本次抽查样品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纯度四项指标全部合格,样品合格率为100%,企业合格率为100%。从四项检测指标具体检测数值看,净度平均值99.7%,最低值为98.1%;发芽率平均值为86%,最低值为76%;水分平均值为11.9%,最高值为13.3%;品种纯度平均值98.5%,最低值为96.0%。抽查样品检验结果详见附件。
本次抽查样品检测结果显示,全省水稻种子质量总体较为稳定,但这是在考虑使用容许差距的情况下做出的判定,如果不考虑使用容许差距,发芽率检测值低于标签标注值的样品有7个,占全部种子样品总数的14.3%;水分检测值高于标签标注值的样品有1个。这反映出一些种子企业质量意识仍不强,还存在侥幸心理,在种子生产加工过程中把关不严格、管理不到位。
本次检查26家种子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现,少数企业存在建立生产经营档案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信息不全面现象,还有少数企业在检查前临时制作档案,可检查资料很少。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的不完善、不健全,不能有效保证所销售种子可追溯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此次检查虽然没发现不合格的企业,但也反映出一些种子企业在种子生产加工过程中种子质量把关不严格和生产经营档案不健全等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继续加大对所辖区种子企业的质量监管,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质量监管效果。
(二)督促企业强化种子质量管理。各地要引导种子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继续加强对种子企业制种、加工、检验、包装及生产经营档案制作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督促企业做好质量控制工作。各种子企业要严格加强各环节质量控制措施,全面提高种子质量水平。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