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种 子 协 会
中种协函字[2017]18号
关于报送信用企业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省级种子协会(管理站、局)、相关企业:
根据协会六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修订的《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之规定,种子信用企业的信用等级在有效期内,每年按要求报送年报。凡获得信用等级和信用等级有效期到期的企业(获得AAA信用等级满6年的企业除外)不申请升级的企业,都要如期提交年度报告,我会根据情况与省级相关部门商定,确定抽查对象。今年需提交年度报告的信用企业一是2015-2016年获得信用等级的种子企业,二是2014年获得信用等级(AAA信用等级满6年的除外)没有升级要求的信用企业。
年度报告事项要求真实,对提供虚假数据的企业,将严格按照《种子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今年的年度报告,请按年度报告表中所列项目认真填写,7月底以前寄至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对不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将被取消。
通讯地址:100125 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联系人:田明军 电话:010-59194859
电子邮箱:mjtian@agri.gov.cn
附件:中国种子行业信用企业年报表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