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种字〔2017〕12号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海南)建设规划(2015—2025年)》和省政府鲁政字〔2016〕196号文件部署要求,我省确定在海南省国家南繁核心区乐东片区建设1000亩省级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增强我省南繁科研育种能力。为进一步保护好、建设好、利用好、管理好南繁基地,促进我省南繁事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南繁基地重要性的认识
南繁基地是我国得天独厚的育制种基地,是现代种业科技研发的前沿阵地,是稀缺的、不可替代的国家战略资源。加强我省南繁基地建设管理,对于加快农作物新品种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建设种业强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措施,重点做好南繁基地建设服务工作,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种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做好南繁用地确认工作
我省新建1000亩省级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土地流转费由省财政承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将于近期签订。各市要再次核实辖区内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持证种子企业南繁用地需求,最终确认在省级南繁基地中的实际用地面积,并认真填报《南繁科研育种用地申请表》(见附件)。请于7月12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种子管理总站,本次上报数据将作为基地用地分配的最终依据。
三、加强南繁基地入驻管理
为加强基地管理,确保各单位有序入驻,省种子管理总站将与各用地单位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合同期为10年,每单位申请用地不低于10亩。南繁基地本着“先到先得,先大后小”的原则进行分配,用地单位不得再进行转租。
四、加快田间基础设施建设
田间设施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谁使用谁建设,建设费用由各入驻单位按使用面积分摊。省种子管理总站将指导成立基地建设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南繁基地统一规划建设,争取尽快完成土地平整、架设围网、修建主要分区道路、沟渠、电网等基本田间设施,确保基地今年能够投入使用。
国家南繁核心区设生物育种专区,将于2018年建成,按照国家南繁办要求,对生物育种基地的需求本次一并统计上报。
联系人:王京京 18615230684 0531-81608099
电子邮箱:shandongnf@163.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工业北路200号
邮编:250100
附件:南繁科研育种用地申请表
山东省农业厅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