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见闻
6月27日,湖北省植保总站工作人员在荆州市农资大市场检查农药销售台账。(资料图)
本报记者乐明凯
从2015年开始,湖北省宜昌市率先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要求农药经销商在销售农药时,必须向农民开具处方单,处方单上主要填写病害症状或防治对象、农药名称、规格、稀释倍数、使用方法、用药时间、安全间隔期、注意事项,以及农药销售单位名称、销售人员姓名和售出日期等,并由购买者签字确认。
农药销售处方制避免了农民盲目使用农药,在降低农药使用量和购药成本的同时,精准用药也提高了病虫害防治效果,有效减少了不当用药引发的安全事故,确保了农药经销商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在总结宜昌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8月,湖北在全省范围内试点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从今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有望实现农药销售处方制乡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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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买农药先开处方
7月4日上午7点06分,湖北省监利县程集镇张马村农民范绪国在当地的金草帽农资微信群里发了张水稻病害图片,并呼叫农艺师骆红光,“老骆,快看看我的稻子生了什么病?怎么处理?”骆红光马上答道:“这是纹枯病,你快过来,我给你开处方拿药。”
“买农药还要开处方?”“是的,农药处方不仅可以作为凭证保障双方利益,还能促进精准用药、节约用药。”监利县金草帽水稻合作社理事长周祖清解释说,合作社下设的农资超市在销售农药时会开出相应的处方,列出施药时间、药剂名称及剂量、防治对象、稀释倍数、使用方法、用药时间、安全间隔期、注意事项等。
7月5日,记者在监利县程集镇姚集村金草帽农资超市看到,提醒标语“购买农药时,索要处方单”贴在结算处上方,并附有当地农业执法大队的监督电话。翻看最近的农药处方及销售记录,永联村5组农民程和武上午刚来购买了防治水稻孕穗期病虫害的套餐,包括闲一月(甲维·虫酰肼)50ml、杀虫单80g、吡蚜酮20g、四霉素35ml,共计20元,用于防治二化螟、三化螟、纹枯病、稻飞虱、稻瘟病、稻纵卷叶螟。
2015年,宜昌市率先在湖北省试点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该市印发了5000本统一格式的农药销售处方单,分发到全市各个农资经营店。农民买农药,商家开处方,不仅使农民的买药成本下降了,用药量减少了,防治效果也更好了。
2016年5月,湖北省农业厅在枝江市召开全省农药销售处方制现场推进会,部署从当年8月1日起,全省每个县(市、区)要选择两个乡镇开展农药销售处方制试点。为确保此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此后,湖北省农业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农药销售处方制,努力实现乡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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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方抓药维权有据
“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就是要将农药监督管理服务化,农药经营管理处方化,促进农民用药明白化。农药销售处方制规定农药经营者必须给每一位购买农药的农民开具处方单,处方就是明白纸,就是定量农药使用标准,告诉农民如何选药、如何用药,同时,也是防止农药经营者滥推荐药、农民超范围用药的重要手段,使农药真正成为农业安全生产的保障。”湖北省植保总站站长郭子平向记者介绍说。
郭子平认为,农药销售处方制的实施不仅是农药管理机制的创新,更是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的重要体现,有利于促进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农药销售处方制还能够正确指导农民科学选购农药,正确使用农药。这样既解决了农民凭习惯购药、用药、超范围用药的现象,也解决了农药经营者超范围推荐、销售农药,误导农民选药、用药的现象,从而有效减少了农药使用量,逐步实现农药使用零增长。
过去,由于没有强制性要求在农民购买农药时要开处方,一旦出现药害,因为缺乏有效证据,往往不能尽快明确判定销售者是否尽到告知义务,农户是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用药,销售者和使用者往往各执一词,调处难度很大,各方真正心悦诚服的并不多,这样肯定有一方的利益无形之中会受到伤害。
2016年6月28日,荆门市植物保护检疫站接到某农户申请,说自家的14亩葡萄,因在2015年12月使用了团林镇微利农资店经营的冠绝除草剂后,次年3-4月葡萄树相继发生死亡。经工作人员核查,“冠绝”是禁止在市场上销售的农药。但是,该农资店拒不承认与农户存在农药买卖和指导使用关系,而农户也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关系的存在,导致纠纷中互相推诿,责权划分不明朗,各方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而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后,处方单成了农药购销双方维权的重要依据。今年1月,当阳市公母山红辣椒专业合作社与当地的庄稼医院产生药害纠纷,经市、县两级农业执法大队组织生产事故鉴定和调解后认为:一是该庄稼医院不正确推荐农药产品、超范围推荐农药和不开具处方单,应承担主要责任;二是红辣椒专业合作社购买农药时不主动索要处方单,使用农药时未按标签说明正确用药,从而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次要责任。最后,根据损失及责任认定,执法大队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对该庄稼医院不正确推荐农药产品和不开具处方单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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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地尚待规范
目前,农药销售处方制在湖北全省范围内的推行并不是一帆风顺。郭子平分析,“目前主要存在着不会开、不敢开、不愿开、不统一等问题。”
在农药市场,尤其是大部分基层农药零售门店的销售者本身文化水平不高,并不具备太多的植保知识,这就造成他们不会开处方。另外,在很多特色小宗作物上,尚没有登记的农药,存在“无药可用”现象,销售者怕承担责任,也不敢开处方。再有,很大一部分农药经销商嫌开处方太麻烦,因为没有强制手段,对不愿开处方的行为尚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目前,湖北虽然对农药销售处方单的格式做了统一设计,但因为没有专项经费,不能全省统一印制,只能各地自行印制,部分农药经销商填写处方单时格式不统一、不规范。
郭子平认为,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是农药经营者强化台账管理、搞好服务的具体体现和补充,实际上就是执行最严谨的标准,践行农药管理与服务,不仅有利于规范农药经销商的经营行为,引导农民合理用药、对症用药、科学用药,也有利于执法部门进行市场监管,更有效地处置农药安全事故,使农药市场的经营秩序会更加规范有序。
郭子平表示,下一步,湖北省植保部门将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农药销售者的素质,增强其植保知识、农药知识,确保从业人员具有开具处方单的能力,指导农民科学选购农药;同时,引导农民合理用药、精准施药,并提高维权意识,主动向农药销售者索要处方单。鼓励农药企业开展特色小宗作物农药登记,使得农药销售者有药可开。借助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的施行,进一步完善湖北农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对不开处方单的行为设置一定的处罚措施,建立完善农药溯源信息管理平台,将电子处方单纳入信息管理平台,确保处方单填写格式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