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种函〔2017〕58号
关于委托开展2017年国家水稻联合体试验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站:
为加强国家水稻品种联合体试验的统一管理,规范试验开展,保证水稻品种试验的整体质量和水平,根据全国农技推广中心要求,将对我省承担2017年国家水稻品种联合体试验进行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请相关市种子管理站对所辖县(市、区)内承担联合体试验的试点试验落实情况、田间试验质量以及联合体试验的组织管理工作开展检查。
二、检查时间
杂交籼稻于9月15日前完成,常规粳稻9月25日前完成。
三、其他事宜
请相关市种子管理站按照《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水稻联合体试验监督检查的通知》(农技种函〔2017〕343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试点进行检查,检查试点数量不少于该组联合体试验在本辖区试点数的30%,并填写2017年国家联合体试验检查评价表,于9月26日前发送邮件至jsriceseed@126.com。
附件:
1、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水稻联合体试验监督检查的通知
2、江苏省承担国家联合体试验试点
3、2017年国家联合体试验检查评价表
内容附件: /upload/2017-08-30/2231cf3a462c2077b63fafc97d3d5df1.rar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