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区试品种申请者参与试验测产活动的通知
宁种站函[2017]64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即将进入玉米收获期,为加强品种区域试验监管,确保试验结果公平、公正,促进区试人员相互交流学习,根据新修订《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第二十三条“品种试验组织实施单位应当组织申请者代表参与区域试验、生产试验收获测产,测产数据由试验技术人员、试验承担单位负责人和申请者代表签字确认”要求,我站将组织开展2017年区试参试品种申请者参与收获测产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参与测产者必须有品种参与相应组别的试验,参与者根据《2017年玉米区域试验承试单位信息表》(附件1)中试验组别、承试单位等信息自行与试验点联系,费用自理;
二、申请者参与测产过程中应遵守承试单位相关要求,不得影响承试单位正常工作;
三、测产结束后,承试单位应于5个工作日内填写《2017年区试品种申请者参与试验测产情况统计表》(附件2)发送至自治区种子工作站品管科邮箱(nxpgk@163.com)。
四、测产过程中如发现不良行为,可向自治区种子工作站品管科反映,电话:0951-6717835,邮箱:nxpgk@163.com。
宁夏种子工作站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