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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0  来源: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271
 

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

苏农办农〔2017〕28号

各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

      为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确保秋季小麦油菜等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7〕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农办种〔2017〕2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秋季种子市场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核查辖区内种子门店经营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重点检查二维码制作规范和可追溯实现情况。

      (二)查备案。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严查辖区内种子门店是否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已备案信息是否在中国种业信息网上公开等。

      (三)查未审(登记)先推。核查辖区内种子门店经营品种,整治未审(登记)先推行为。

      (四)查种子质量。抽取辖区内种子门店经营种子样品,对所有小麦、油菜等种子样品进行发芽率检测,省将选取重点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与纯度检测。

      二、组织方式与检测分工

      (一)组织方式。此次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采取各市、县(市、区)全面自查和我委组织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委将在各地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察和暗访抽样。

      (二)检测分工。所抽取样品的发芽率由抽样单位自行组织检测。省将从所有扦取样品中,重点抽取一定数量小麦样品开展品种真实性与纯度田间种植鉴定。真实性室内分子检测方法采用SSR分子标记法,检测标准采用《主要农作物品种真实性SSR分子标记检测普通小麦》(NY/T 2859-2015),对照样品采用我委收集的品种标准样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秋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线索,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提高监管效率。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配合力度,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落实“双随机”要求,确保检查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农业部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农政发〔2015〕4号)的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于近年来各地各级农业部门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种子企业,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品种,要加大抽查力度,实施全覆盖抽样;对于其他企业和品种随机抽查覆盖面要不低于50%。

      (三)严格规范程序,做到检打联动。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检查、扦样和检测,确保公正、规范、科学。务必认真制作询问笔录和扦样单,做好抽检样品生产商确认等证据固定工作,妥善留存文书、邮寄或送达凭证等证据材料,确保每个样品证据材料完整可靠、可追溯。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用通过检测就能确认的无证生产、未审(登记)先推、标签不规范、未按要求备案等违法行为,应当即予以查处。经检测发现的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予以查处,做到检打结合、检打联动。

      (四)及时开展检查,确保按时报送。各地要根据秋季种子市场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抽样工作,于10月20日前完成检查抽样任务,所抽样品统一通过“江苏省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系统”综合平台上传(网址:http://1.202.195.251:86/)。样品发芽率检测结果于11月20日前,由市级种子管理机构统一汇总报省。联系人:孙昕,电话:025-86263533,电子邮件:jsseedsdb@126.com。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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