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做好2017年度节水小麦品种对比试验及展示工作的通知
冀种发〔2017〕7号
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定州、辛集市种子管理(工作、检验)站,有关供种企业:
根据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业财发〔2017〕57号)安排,做好2017年度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的实施工作,科学评价小麦节水品种,为下年度品种遴选和项目管理工作提供依据,现就做好2017年度节水小麦对比试验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对比试验
(一)品种申报。省内种子企业自愿申报参加节水品种对比试验。企业应当资质完备,所提供的品种须经国家审定(适宜河北省)或河北省审定,具有品种权或品种权人的独家生产经营许可。企业同时承担对比试验任务。
(二)试验处理。根据全省小麦生态区域划分,试验分为冀中南、黑龙港和冀中北3个组,进行春灌一水和春灌二水共2个处理,春灌一水是要求在小麦拔节期浇一水,春灌二水是要求在小麦拔节期、孕穗灌浆期各浇一水。每个品种每个处理种植面积0.5亩,不设重复。冀中南和黑龙港组以石麦22为对照品种,冀中北组以中麦175为对照品种。
(三)试验要求。试验点能够代表当地项目管理水平,每个品种之间地力相当,生育期间管理水平相同。
(四)调查内容。播种及田间管理情况;播种期、出苗期、成熟期;抗逆性表现;基本苗、株高、亩穗数、千粒重、穗粒数、实收产量。
(五)供种及播种要求。2017年10月1日前,各供种单位要将种子寄送至相应试点,其中冀中南、黑龙港区组每个品种每个处理按35斤/亩提供种子,承担单位于10月15日前进行播种;冀中北区组每个品种每个处理按40斤/亩提供种子,承担单位于10月5日前进行播种。各供种单位需在种子袋内外标识品种名称、种子质量各项指标等。
(六)记载要求。各承担单位要安排责任心强、有一定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试验,认真填写《河北省节水小麦品种对比试验记载档案》,不得空项、漏项。
2018年6月30日前,将记载档案(盖单位公章)以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上报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市场监管科。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3号,邮编:050031,联系人:张力、谢华峰,电话:0311-85697909,电子邮件:hbzzglzz@163.com。
二、大面积展示
对于2017年度入选的45个节水小麦品种的供种企业,每个品种安排不少于3000亩的大面积展示田,展示田选择在水肥条件代表性强、群众认识水平高和交通相对便利易于观摩的项目村。在小麦生长的关键时期,供种企业应设置标识牌,标明项目名称、品种名称和供种企业、灌水情况(次数和时间)和栽培管理技术等内容,便于群众参观。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组织。省种子管理总站负责全省节水小麦对比试验有关工作,成立以主管站长为组长、相关业务科(站)科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地种子管理(工作、检验)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试点管理工作,成立种子管理站和相关企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相关企业负责具体实施。
(二)专家支持。省级成立由科研人员、种子管理人员和种子企业人员组成的节水小麦对比试验考察组,在小麦生长的关键时期,对品种田间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打分,形成书面意见,做为下年度品种遴选的依据。
(三)加强管理。各市种子管理站务必高度重视节水小麦推广工作,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到管理有力、服务到位,把工作做好做实。
(四)工作总结。各试验承担单位负责汇总小麦节水品种对比试验数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省种子管理总站试场监管科。
附件:1. 对比试验承担单位及参试品种.xls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