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关于补交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的通知
各育种单位:
日前,我站对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品种的标准样品提交情况进行了梳理,发现仍有未提交标准样品或者提交样品质量不合格的品种。为强化品种管理,保护育种者权益,现集中进行一次补交。本次集中补交后,仍无故未提交合格样品的,将根据《浙江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规定,依法给予撤销审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需补交样品品种
需补交标准样品的品种详见附件2。
二、标准样品的数量
每份标准样品1包,常规稻2.0千克,杂交稻2.5千克,小麦3.0千克,玉米3.0千克(甜玉米减半),常规棉2.0千克,杂交棉3.0千克,大豆5.0千克。
三、标准样品的包装
标准样品使用纸袋包装,纸袋应有足够的强度,并用尼龙网袋套装,防止在征集转运环节中破损。种子由品种选育单位封签,在征集和转运过程中禁止启封。标准样品表面应标注下列信息:作物种类、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编号、品种选育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装袋内也要放置品种名称标签。
四、真实性承诺
填写真实性承诺书,并与标准样品一同寄送。
请品种选育单位尽快将标准样品送(寄)到我站品管科,本次提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提交确有困难的应当在截止日期前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说明理由和明确提交时间,但最迟不得迟于2018年6月30日。
邮寄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农技推广大楼407室,请用顺丰快递。联系人:李燕 0571-86757073,13588379619 。
附件:1.标准样品真实性承诺书
2.需补交标准样品品种清单
浙江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7年11月16日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