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预备通知
根据《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第三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任期已满,已完成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建工作。为了尽快组织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开展品种审定工作,拟于12月中旬在北京召开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成立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全体委员、各省(区、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二、会议内容
(一)宣读《农业部关于成立第四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二)部领导为委员颁发证书并作重要讲话。
(三)解读《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国家级)》等法规规定。
(四)研究安排2018年品种审定工作。
三、其他事宜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食宿费用统一安排解决。请各参会委员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参会,请委员所在单位予以支持。
联系方式:
种子管理局 王然
电话:010-59193172,59193142(传真)
邮箱:zzjpzglc@agri.gov.cn
种子管理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