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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7-2018年度种子企业监督检查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2  来源:江西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435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种子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
 
赣农办字〔2017〕129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江西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管理,保障我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2018年度种子企业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省发A证、B证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外省种子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生产经营资质。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标签、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种子来源及去向等是否合法规范。
 
    (二)抽样检测种子质量。扦取水稻玉米等作物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
 
    三、检查方式
 
    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检查人员名单及企业名单按双随机要求产生。参与检查人员承担生产经营资质检查和样品扦取,江西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扦取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和检测结果汇总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12月31日前省种子管理局制定检查方案,参与检查人员领取《种子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2018年2月15日前完成生产经营资质检查和种子样品扦取工作。2018年4月15日前将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结果汇总报送省种子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本次种子企业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制定方案,科学合理安排,被抽调检查人员单位对检查工作应给予支持,确保顺利完成检查任务。
 
    (二)规范检查程序。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样品扦取、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等各环节科学规范操作,依法公正开展,对于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种子管理局反映。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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