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种子管理(工作、检验)站:
为贯彻落实新《种子法》及《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掌握2017年种业发展基本情况,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的通知》(农技种函〔2017〕489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种子企业与种子管理机构(部门)全覆盖。截至2017年底所有持有效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县级以上(含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均需填写全国种业基础信息统计报表。
二、统计内容
(一)种子企业统计内容。包括种子经营企业的性质结构、人员组成、科研投入、资产规模、种子生产经营状况等。具体内容见附件1(表I-1~9,表II-1~4)。
(二)种子管理体系统计内容。包括种子管理机构的单位性质、人员构成、种子检验、品种展示、市场监管、种子生产与使用、经费收支、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等。具体内容见附件2(表Ⅲ-1 ~12)。
三、工作任务
(一)更新机构和企业名录
根据2017年底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状况,在对2016年度名录进行更新完善的基础上形成2017年名录,以内置到“全国种业管理与经济运行信息调度系统”中,做好信息统计准备。
(二)组织填写报表
部级和省级颁证企业填写报表 I-1~9,地级和县级颁证企业填写报表II-1~4,种子管理机构填写报表III-1~12。请各单位登录“全国种业管理与经济运行信息调度系统”(http://139.129.194.173/zyjjyx/Login.aspx)填报信息。登录名和密码与2016年种业基础信息统计工作所用相同,登录后,页面内容显示不完整或系统某些功能不可用,请查看“系统帮助”并进行相应设置;报表中指标含义请查看“填报说明”。
(三)编写机构和企业“报表说明”
“报表说明”主要对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企业基本情况进行简要阐述,包括辖区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企业的类别、数量、性质及年度变化情况、统计上报情况及未报原因,以及2017年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撰写种业发展分析报告
各市种业发展分析报告可以参照《2016年中国种业发展报告》的样式编写,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和产业发展状况,自主编写突出本地种业特色的报告。报告要以种业基础信息统计为依据,结合日常管理和调查的数据资料,组织各类专业人员认真撰写,对辖区农作物种业发展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和科学评估。
四、完成时限
请各地于2017年12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本辖区内2017年种子管理机构和种子企业名录, 2018年2月1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种子管理体系情况报表,2018年3月20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种子企业情况报表,2018年5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本级种业发展报告。
请各级种子管理机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如实填报、按时提交报表,并强化数据审核责任,确保数据完整、一致、真实、可靠。
五、联系方式
(一)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综合财务科
联 系 人:赵磊、张旭彤
联系电话:0311-85697880
电子信箱:singalfire@126.com
联 系 人:杨文斌
联系电话:010-59196227、18618196521
附件:1、种子企业报表I-1~9,II-1~4
2、种子管理机构报表Ⅲ-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