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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劣质种子 受害农户获赔3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9  来源:云南经济日报  作者:李晓涵  浏览次数:296
 

      近日,富宁县消协通过深入田间地头了解,积极组织调解,成功解决一起农户购买劣质种子纠纷,最终使农户获赔3000余元。
 
      今年初,孙某在富宁县城一种子公司购买了玉米种,然后按种子说明书上面的要求种植。几个月过去了,孙某发现种植后出苗率不足30%,造成严重减产,缺苗断垄、大小不均,眼见辛辛苦苦的劳作就要付之东流,于是找商家索赔,几经周折后未果。无奈的孙某打通“12315”热线向消费者协会求助。接诉后,县消协工作人员先后3次到孙某的玉米地实地调查。为了找到玉米减产的真正原因,消协请来了板仑乡农技站技术员,最后确认问题出在种子。随后工作人员联系到农户孙某和销售商,销售商承认今年初曾进购并销售过玉米种给孙某,在卖给孙某后就及时发现有质量问题,但因孙某购货时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所以没有及时召回,其后该销售商及时下柜退货给厂家不再经销,并出示了退货证明。后经调解销售商同意赔偿孙某3000余元,孙某表示满意。文山州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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