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农办种〔2017〕3号)和《关于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区域性种子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农种市函〔2017〕6号)部署,我部于3月组织了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在各省自查的基础上,我部组织人员对辽宁、吉林、湖北、广西、四川和云南六省(区)开展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二、检测结果
经检测,99个样品中,1个样品品种种子纯度不合格,7个样品品种真实性不合格(详见附件1、2)。
三、下一步处理措施
有关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通报不合格样品的种子企业、经营户,逐一依法立案,查清违法事实并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单位请于2018年2月15日前完成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将结果报送我部种子管理局。同时,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案件查处结果。
联系方式: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市场监管处
电 话:010—59193186
传 真:010—59193195
电子邮箱:zzjscjgc@agri.gov.cn
附件:
1. 2017年春季种子市场种子检查质量不合格样品名单
2.2017年春季种子市场检查品种真实性不合格样品名单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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