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三农 » 正文

荆门出台农业招商引资10项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5  来源:《 农民日报 》( 2017年12月25日 01 版)  浏览次数:262
 

    本报讯(记者何红卫乐明凯)近日,湖北省荆门市出台《荆门市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十项政策》,政策内容主要涉及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设施农业发展、田园综合体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农村电商发展、农业品牌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农业等10个方面。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新政策明确,对新引进的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奖励;对投资2亿元(含)以上,且80%投资用于农业生产、产业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田园综合体,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励。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