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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单县种植户张二喜承包大棚有奔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5  来源:《 农民日报 》( 2017年12月25日 08 版)  浏览次数:282
 
 
    本报记者吕兵兵
 
    在山东省菏泽市单县终兴镇小阁子村,原先做中药材生意的朱瑞广返乡牵头成立了金信中药材专业种植合作社,带头发展瓜蒌、西洋参等中药种植。与县扶贫办开展产业扶贫合作后,合作社对贫困户出台了三类政策:劳动能力强的,合作社指导着种,在农资供应上给予优惠;劳动能力差的,优先到合作社的基地务工,获得稳定的工资性收入;没有劳动能力的,合作社每年拿出5万元为其分红。
 
    这是菏泽市实施“主体带动+因户施策”,最大限度地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一个缩影。
 
    张二喜就属于有劳动能力跟着新型经营主体干的贫困户。他去年承包了一个大棚,由合作社提供技术指导和市场销售服务,年纯收入超过3万元。“日子有奔头了,咱浑身充满了干劲。今年,俺家又承包了一个棚,争取年收入上8万。”张二喜笑着说。
 
    产业扶贫,是增强贫困户造血能力,实现根本性脱贫的关键举措。然而,贫困户往往缺资金、缺技术、缺经营能力,资金可以通过项目扶持、金融扶持等方式解决,但技术和经营能力,就需要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
 
    对于劳动能力差的贫困户,可以到新型经营主体领建的农业园区内打工,还可以用扶贫资金、土地等入股到园区,获得分红等财产性收入,还可以把土地托管给新型经营主体,让专业化组织帮他们种地。在东明县马头镇,麦丰小麦种植专业合作社自1016年起就与137户贫困户签订了土地托管协议。“地还是贫困户的,收成也是贫困户的,由合作社提供耕、种、收、储、销全程托管服务。”合作社理事长马国兴介绍。
 
    合作社代种,比贫困户自己种还挣得多。东明县扶贫办副主任陈永东给记者算了笔账:以种一亩富硒小麦为例,社会托管费用是300元,合作社对贫困户只收150元;一般能增产100斤,增收100到200元。合作社加价0.2元/斤回收富硒麦,可增收240元。如此一来,托管比贫困户自己种可节本增效约每亩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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