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开展2018年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
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种子企业提高质量意识,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按照相关工作部署,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农作物种子企业监督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在我省生产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种子企业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
1.种子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标签、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及授权、种子来源及去向等情况。
2.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对抽取的种子样品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纯度、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验。
(三)检查方式
省种子管理站牵头负责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并承担贵阳市、安顺市、黔东南州、六盘水市的监督检查及抽样任务,遵义市、黔南州、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种子管理站分别承担各自辖区监督检查及抽样任务。
抽样数量参照《农作物种子规程》(GB/T 3543—1995)执行,用于水分测定的样品应进行密封处理,同送检样品一起封缄,对小包装种子被抽查者应在包装袋上签字。
二、检测安排
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种子质量检验工作。
(一)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检验。真实性检测方法采用SSR分子标记法,检测标准分别采用NY/T 1432-2014、NY/T 1433-2014。转基因成分检测执行农业部发布的相关标准。
(二)水分、净度、发芽率、纯度四项指标检验采用《农作物种子规程》(GB/T 3543—1995)规定的相关方法。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月15日前,承担抽样任务的市(州)种子管理站完成企业监督检查和抽样工作,并将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种子样品寄送省种子管理站。省种子管理站监督检查及抽样工作同步进行。
2018年2月10日前,完成所有样品的真实性、转基因、净度、水分、发芽率检验。2月28日前检测单位将结果通知种子企业进行结果确认,并收集企业所提异议材料。
2018年3月10前,省种子管理站对种子企业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并予以答复。
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所有样品田间纯度鉴定工作,田间小区种植工作由有关种子管理站承担。
2018年9月通报监督抽查情况。
四、结果处理
对本次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各被检查企业应积极、及时整改,在种子销售前应向检查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和结果。各市(州)种子管理部门应该对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复查;经质量抽查不符合标签标注值或国家相关种用标准的,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种子法》的规定依法处理,有力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确保本次检查取得实效,切实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种业健康发展。
联系人:杨丽娜、林波
联系电话:0851-85285860
邮 箱:1401398919@qq.com、1213451335@qq.com
地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
3.农作物种子扦样单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