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种备案工作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履职尽职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依法治种,规范备案程序,更好地树立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的良好形象,更好地服务于种子企业,让农业厅放心,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赋予的职责,依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国家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审定品种同一适宜生态区的通知》(国品审【2016】1号)等相关政策法规,依法办事,认真履职尽职,扎实做好自治区引种备案工作。
二、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在新疆农业信息网上,及时公开引种备案信息,耐心解答备案流程,做到服务热情。
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按照规定和程序依法办理,杜绝“人情关”,严肃问责制。
四、确定同一生态区引种备案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分二批受理材料,分别为2月20日前和11月30日前,超过此时间送达的材料,安排到下半年或次年进行备案公告。
五、欢迎广大种子界监督。电话:0991-5811542
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