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为贯彻落实《种子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确保我市2018年春耕生产用种安全,按照《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和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重庆市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2018年重庆市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种子法》的规定,加强农作物种子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品种假冒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确保2018年春耕生产用种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为全市各区县种子市场、经营门店销售的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种子。
二、检查内容
(一)全面检查经营门店
检查种子门店经营档案、购销合同(委托书)、销售台帐及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查散装种子及无标签种子等。
(二)严格排查重点品种
重点查套牌侵权品种、被举报的转基因品种以及未审先推品种、推广或销售已撤销审定品种。
(三)检查种子质量
检查中抽取一定比例的种子样品进行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检测,同时进行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同季种植鉴定。
玉米、水稻品种真实性检测对照样品采用农业部收集的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检测方法采用SSR分子标记法,检测标准分别采用《玉米品种鉴定技术规程 SSR标记法》(NY/T 1432-2014)、《水稻品种鉴定技术规程 SSR标记法》(NY/T 1433-2014)。水稻、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检测执行农业部发布的相关标准。
三、组织分工
(一)组织方式
由市种子管理站牵头,组织江津区、永川区、荣昌区、渝北区、合川区、潼南区、南川区、涪陵区、万州区、黔江区、巴南区、大足区、垫江县13家区县种子质量检验机构,采取分区域交叉抽查的方式进行,抽查分工情况见附件。每个区县种子市场检查6家种子经营门店,每个门店原则上扦取2个种子样品(水稻、玉米各1个)。若区县市场不足6家种子经营门店的,应覆盖乡镇市场抽足6家门店,若该区县只有1家种子经销商的,至少抽取10个种子样品(水稻、玉米各5个),计划抽取种子样品380个。市种子管理站负责汇总各扦样机构样品抽查情况并上报农业部;收集各扦样单位的水稻和玉米纯度鉴定、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样品,并按农业部要求将提取的种子样品寄送有关单位检测;除农业部提取的样品外,由市种子管理站组织水稻和玉米品种纯度同季种植鉴定及部分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各承担任务的检验机构负责扦样、样品处置、生产商确认以及净度、水分、发芽率指标检测。
(二)扦样及检测工作安排
任务承检机构按照方案要求,选派2名以上人员负责扦样工作,被抽查的经销商由市种子管理站根据各区县提供的信息随机确定,抽查品种由扦样员现场随机确定,扦取的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项目及备份样品留存的合理需要,扦样过程中还应做好现场笔录工作。扦样完成后,各承检机构应分取纯度鉴定、品种真实性检测、转基因检测样品和送验样品,其中纯度鉴定、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检测样品送市种子管理站保存,送验样品由各检测机构进行室内三项质量指标检测,备份样品由扦样机构按要求保存。
(三)时间安排
2月25日前,各承检机构将纯度鉴定、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检测样品送交市种子管理站保存。市种子管理站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分取纯度鉴定、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检测送验样品,分别寄送农业部指定的检测单位。
2月28日前,各承检机构完成市场检查和扦样工作,将样品清单提交市种子管理站。
3月20日前,各承检机构完成净度、水分、发芽率质量指标检测,同时完成样品确认及相关证据的固定工作。各承检验机构将检测结果报送市种子管理站。
3月上中旬,市种子管理站组织开展水稻、玉米样品品种纯度同季种植鉴定。
3月30日前,各承检机构将室内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结果通知经营门店和生产商。
4月20日前,市种子管理站将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结果通知经营门店和生产商。
4月30日前,完成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和常规质量指标检测结果的确认、异议收集和答复工作。
5月10日前,各承检机构集齐不合格样品的电子版及书面证据材料交由市种子管理站汇总、处置。
7月30日前,市种子管理站组织完成水稻和玉米品种纯度田间鉴定并汇总结果。
8月15日前,市种子管理站将2018年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农委。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是我市2018年种子监管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考核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各区县要在市里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基础上,制定本辖区内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开展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强化属地监管职责,确保辖区内种子质量安全。
(二)落实“双随机”要求,确保检查力度。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于近年来农业部、我市各级农业部门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门店,以及维权企业举报、农民投诉的门店,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保证必要的检查覆盖面。
(三)科学合理安排,注重实效。有关单位要科学安排,按时完成各阶段的检查、抽样、检测、证据收集固定等相关任务。有关检验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审核结果和数据信息的准确性,签字确认后按时报送。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我委反映。
(四)严格规范程序,依法严厉查处。应严格按要求开展检查、扦样和检测,确保公正、规范、科学。务必认真制作询问笔录和扦样单,做好样品确认等证据固定工作,确保每个样品证据材料完整可靠。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档案不健全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做出处罚。对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真实等问题,要依照《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逐一立案,查清违法事实,依法从严查处,并按程序公开信息。
附件: 2018年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区域分工表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印发
附件:
2018年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区域分工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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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抽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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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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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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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种子质量检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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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巴南区、永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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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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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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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北碚区、江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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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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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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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巫山县、奉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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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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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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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彭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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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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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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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区、潼南区、璧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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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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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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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城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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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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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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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开州区、云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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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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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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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酉阳县、秀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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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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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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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梁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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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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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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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丰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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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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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种子质量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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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荣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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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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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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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石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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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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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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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万盛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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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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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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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长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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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计划抽查34个区县,抽查种子样品约38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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