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鲁农种子函字〔2018〕第1号
关于启动首批种子市场观察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种子管理站(处):
为进一步提升种子市场信息监测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种子市场信息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动向中的先导作用,根据《全国农技推广中心关于改进和完善种子市场信息监测调度工作的通知》【2017】41号要求,经各市推荐,省审核,全国农技中心评审,我省68个种子市场销售门店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种子市场观察点(见附件1),根据《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启动首批种子市场观察点工作的通知》【2018】2号要求,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确认资质,发放牌匾
按“备案规范、规模较大、信誉良好”原则,再次核实观察点资质,按附件1“观察点与匾码”严格一一对应,及时下发牌匾。
二、加强培训指导,确保工作高质保量
(一)组织观察点学习全国农技推广中心《种子市场观察点工作规范》(附件2),指导辖区观察点信息员下载种子市场监测APP(附件3),帮助信息员熟练掌握上报流程。
(二)各市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全程督促和指导辖区内观察点准时上报信息。3月1日全国统一进行1次模拟演练,要求各观察点当天至少上报1条完整的价格信息(不在市场运行期的观察点虚拟上报1条数据)。3月5日正式启动运行后,各观察点要严格按照《种子市场观察点工作规范》(附件2)要求,准时上报信息。
(三)为确保通知公告、疑惑解答等畅通开展,各市信息员及各市场观察点信息员扫描二维码(7天有效期),加入山东种子市场观察点微信群。
联 系 人:王瑞雪
联系电话:0531-81608108
电子邮箱:sdzyfzk@163.com
附件:
1、全省首批全国种子市场观察点
2、种子市场观察点工作规范
3、种子市场监测APP操作指南
4、二维码
通知附件:附件下载
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