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关于申报2019年 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
鄂种管函〔2018〕4号
各有关种子企业:
2018年2月,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农办种〔2018〕3号),为做好我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时完成申报。各申报企业需于3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二、坚持救灾备荒相结合原则。申请承储救灾类任务的企业需提供申报品种适应救灾用途的情况说明,并同时申请相应比例的备荒种子储备任务。
三、确保申报材料齐全。申报企业应提供两份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申报书需说明公司概况、种子生产经营资质、近3年有无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记录、拟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和必需的仓储条件等。
(二)提供救灾备荒种子承储计划申报表(见附件)。
(三)提供承储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属于授权品种的,应提供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四、确保申报材料真实。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情况,由申报企业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人:湖北省种子管理局行业管理科 吴 博
电话:027-87390189
邮箱:9240050@qq.com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308号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