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种子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
鄂种管函〔2018〕5号
各市、州、县(区)种子管理局(站):
为加强种子质量监管,防范劣种入市下田,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全省种子质量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维护种子市场秩序
各地要在春秋两季种子销售的关键季节,按照“双随机”的监管要求,对辖区内的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基层种子经营门市部,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抽查当地重点作物、主栽品种和近年来生产上反映的问题品种。市场监督抽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市县级自查和省级督导检查的方式进行。所抽取的水稻、玉米、棉花、大豆、小麦、油菜等作物种子样品的净度、水分、发芽率、转基因成分(试纸条法)检测由抽样单位完成,未通过资质考核的单位,应委托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省种子管理局将从各地抽查的样品中随机选取部分样品统一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
各地在开展市场监督抽查时,要严格按照《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完成扦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结果报送等工作,实现样品证据链的完整可追溯。
春季种子市场监督抽查于2月底启动,3月29日前完成抽样,以市州为单位将抽查的样品清单报送我局, 4月25日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等检测结果和抽查工作总结;秋季种子市场监督抽查于7月中旬启动,8月中旬、9月中旬分别完成油菜和小麦抽样,9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抽查样品清单报送我局,10月20日前报送净度、水分、发芽率等检测结果和抽查工作总结。
二、全面实施“周报”制度,实时监控种子质量
为提高种子质量监控的时效性,我局将在春秋播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继续实施种子质量监控的“周报”制度。各地要根据市场登记的种子信息,通过采取督促种子经销商核查种子来源和质量状况、开展委托检验、监督抽查等方式,实时监控本辖区内不同品种、不同批次的种子质量。按照要求形成种子质量周报数据,以市州为单位,采用统一的Excel表格报送我局。
春播周报从3月5日开始、4月28日结束;秋播周报从8月6日开始、10月26日结束。周报期间,每周五上午11点前报送我局,如有重大、紧急情况可随时报送。
三、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把好种子质量的源头关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生产基地的监管,严格把好种子质量的源头关。在种子生产苗期、花期、成熟期等关键时期,结合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和备案工作核实本辖区种子生产的企业(单位)、品种、面积等情况,对辖区内种子生产基地的品种、亲本进行抽样,对抽取的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鉴定和转基因成分的试纸条快检。
四、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检打联动,切实提高监控实效
种子质量监管是各级种子管理机构重要的工作职责,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实际,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辖区种子质量监管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对于“周报”监控中发现的不合格的种子,各地要依法依规处理;同时,我局将全面实施“一周报两预警”,一是预警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追根溯源,及时退市与不合格样品同批次的种子;二是预警当地种子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处理不合格种子,并督促当地经销商停止销售,防止劣种入市下田。对前期督促不退市、后期监督抽查又不合格种子要从严查处,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联系人:高明鑫、谭小莉
联系电话:027-87208528 87394014
电子邮箱:seedtestwh@163.com
附件:1、农作物种子质量监控情况周报统计表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