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种发〔2018〕2号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河北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要点
(2018年4月2日)
2018年河北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种,激发种业创新活力,培育种业发展动能,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推动河北种业高质量发展,为河北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进全面依法治种
1.推动新法律法规宣贯。以省人大常委会公布新制定的《河北省种子管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新修订《种子法》及配套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为河北农作物种业发展打好法治基础。
2.推进规范性文件制修订。根据新《种子法》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做好非主要农作物种苗、马铃薯种薯和食用菌菌种等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规范性文件制订和修订,为我省特色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创造有力条件。
3.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抓住重点作物、重点区域,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企业督查、市场检查和基地巡查,种子市场检查和种子质量例行检测实现持证企业全覆盖,种子质量监督抽查覆盖市场销售的70%以上品种。依法惩处侵害农民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做好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理,确保假劣、侵权、非法转基因种子不流入农民手中,确保我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确保全省不出现大案要案。
4.强化种业安全保障。完善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健全检测技术标准,推行种子认证制度,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种子标签信息代码的可追溯管理,保障种子质量安全;以救灾调用和余缺调剂为目标,建立健全国家和省级种子储备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的监督检查,推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激发种业创新活力
1.深化种业权益改革。在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将省内种业科研领域的各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纳入改革试点。以创新种业人才发展机制和深化科研成果权益改革为突破口,结合改革取得经验,不断推进科研人员分类管理、科研人员到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科研人员评价考核和培养引进、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成果转移转化和公开交易等有关机制建设,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加速成果转化、促进人才流动、强化制度管控,确保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持续加强,为建设种业强省提供坚实支撑。
2.完善品种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品种审定对育种目标的导向作用,以培育优质高产多抗广适、适宜机械化的新品种为目标,改革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建立以种性安全为重点的“绿色”指标体系,重点推进节水小麦、特色蔬菜、优势果品、道地药材、马铃薯、杂粮杂豆等特色优势品种研发。鼓励育种者做好主导品种、搭配品种、储备品种和特色品种筛选培育规划,做好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自有品种试验以及联合体品种试验的管理。落实同一生态区省间引种备案制度,明确引种者责任;按照部省协同的要求,做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审核。
3.搞好新品种展示示范。依托国家展示示范区,开展省市县多层次、企业协会共同参与的节水小麦、青贮玉米、鲜食玉米等作物品种展示示范,继续做好京津冀玉米、小麦联合展示示范,引导省内外的优良品种进入展示示范平台,创造公平、开放的良好展示氛围。对展示示范中表现优异的品种,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推动品种更新换代步伐。
4.做好节水小麦品种推广。以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为主线,做好品种试验、节水效果分析、节水技术推广等各项工作,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确保500万亩面积如期完成,为确保我省地下水生态安全和农业绿色发展提供支持。
三、培育种业发展动能
1.推动优势企业发展。加强对基本具备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条件种子企业的指导,力争年内使我省“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有效区域为全国的”企业达到6家。
2.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国家种质库、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国家农作物种子检测分中心等重大工程建设。对未竣工验收项目进行逐一清理核查,对已经竣工验收的项目做好网上销号,对已经完工项目做好竣工验收,对竣工难度大的“半拉子”项目,查明原因督促整改,为我省种业发展打牢基础。
3.加强南繁基地建设。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南繁管理职责。积极推进南繁基地建设,创新基地运行机制,引导各方面力量参与南繁基地建设。创建集科研、生产、科技交流、成果转化为一体的河北省南繁工作交流平台,弘扬和传承好南繁精神。推动制定《河北省农作物种子南繁工作管理办法》,依法开展南繁基地监管,加强对南繁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
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1.强化种子管理职责。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加快由管种子向管种业转变,依法履行种质资源收集、新品种保护、品种审定与登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与备案、质量监督等管理职责,坚持粮食经济作物并重、种子种苗并重、管理服务结合,构建理念先进、职能明确、制度健全的种业管理体系。
2.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编制、人事、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经费、人员、装备等保障措施。积极支持种子行业协会在宣传法规政策、强化行业自律、维护合法权益、推动诚信建设、参与社会监督、提供咨询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3.推进种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种业数据整合和大数据应用,依托农业部种业大数据平台,做好品种管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委托生产和经销主体备案等工作的申报、审批及信息公开,运用种子标签二维码全面开展追溯监管,加强种子行业监管。做好河北种业信息网及微信、微博公众号建设。加强种子基础信息和专业信息工作,做好种子行业年度报表、种业产供需形势以及品种种植面积等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开展数据分析研判,为评价决策、行业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抄送:各位站领导,各科(站)。
河北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8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