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种子协会关于2018年中国种子行业信用评价
中种协〔2018〕13 号
各省级种子协会(管理站、局)、各相关会员企业:
根据《中国种子协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种协〔2018〕9号)的规定,今年继续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2018年信用评价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范围和条件
申报企业是以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经营为主的会员企业,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3年以上,有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三)近3年没有发生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未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未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董事长、总经理近3年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处罚。
二、时间安排
6月底以前企业整理编写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7月10日为省级信用评价初审小组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
7月20日以前各省级初审小组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及其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要求的电子版)报送中国种子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
三、有关说明
2012年初次获得AAA信用等级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今年需重新申报;其他信用等级到期的拟升级的企业也需重新申报。
联系地址:100125 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
联系人:田明军电话:010-59194859
邮箱:mjtian@agri.gov.cn
附件:1.中国种子协会行业信用评价申报书
2.2012年初次获得AAA信用等级的企业名单
中国种子协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