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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临汾粮食和良种补贴存在六个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07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664
 

  7月初,国家统计局临汾调查队就粮食和良种补贴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对象涉及乡宁、安泽、洪洞3个县6个乡镇30个农户。调查结果显示:粮食和良种补贴中存在的问题应予以高度关注。

  一、 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落实情况

  粮食直补是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原则上按粮食种植面积把粮食补贴直接落实到种粮农户手中,实现对种粮农民利益的直接保护,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良种补贴是国家为恢复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农作物良种推广,推进优势农产品推进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决定对水稻玉米大豆小麦等实施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1、粮食直补。临汾市2004年开始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2004年到2008年补贴标准为小麦每亩10元,玉米及其它作物(不含薯类)为每亩5元;直补金额由2004年的4338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5090万元。 2004年到2006年,粮食直补金额的发放方式为各县(市区)财政局-财政所-集中发放点-农户,从2006年开始转变为"一卡通",即粮食直补资金从财政→银行→农户的"绿色通道",发放效率和准确度大大提高。

  2、良种补贴。临汾市良种补贴从2004年开始,已实施五年,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补贴金额由2004年的343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3384.65万元。补贴品种由优质小麦增加到优质小麦和优质玉米。

  二、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粮食直补资金到位晚,影响直补政策落实的最佳效果。每年的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资金一般于6月底发到农民手中,难以满足不同耕作期农民的需要。乡宁县管头镇榆泉村农民反映,由于山区播种玉米时间比平川早,因而政府补贴资金一般不能在当季发挥作用。

  2、部分粮食补贴没有落实到种粮户。目前,农民外出务工增多,承包的耕地流转频繁,转入方每年只负责向转出方付地租,国家的粮食补贴补给了转出方,而转入方得不到补贴。

  3、重补贴轻监管。由于粮食补贴与良种补贴都是政府直接运作,在政府与农民之间缺乏一个有效的中介组织载体,许多针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落实情况,特别驿对良种的种植的效益等缺乏跟踪监管。

  4、补贴效果不明显。一是补贴数额占粮食收入的比重极小,起不到调动粮食生产积极性的作用。而且有些地区的农户人均耕地只有1亩左右,较少的补助,老百姓觉得无所谓。二是补贴未能改变主粮与其他经济作物之间的价格悬殊。洪洞县万安镇西梁村村民反映,虽然粮食直补好几年了,但是他们村种树的人还是不少,粮食播种面积增加不大。

  5、补贴品种单一。洪洞县甘亭镇北羊村村民反映,本地的玉米良种补贴品种只有登海系列,而适宜当地种植的"郑单958"玉米品种,却未能列入补贴范围。

  6、良种招标难以公平。良种补贴实行公司招标和产品招标,经销商为了让自己代理的产品得到粮种补贴,在招标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暗箱操作的不公平现象,易造成良种的质低、价高,农民难以真正享受到国家的补贴。

  三、建议    

  1、加大对粮食补贴和良种补贴宣传,使农民了解补贴的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补贴的效应。

  2、建立各种补贴的联动机制。为真正发挥种粮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对于种粮农民收入的保障作用,应根据国家财力逐步增加综合性收入补贴资金规模,缩小种粮农民与其他种植业者之间的收入差距。

  3、补贴资金应提前到位。建议补贴资金在统一发放时,能够充分考虑不同耕种期农民的需求,便于农民提前安排生产,使补贴能及时发挥作用。

  4、良种补贴实行"直补制"。像"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一样,把良种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将种子销售部门推向市场竞争。在加大种子市场监管的前提下,让农民自己选择购买适宜良种。同时根据地区差异性,选择本地区的主要粮食品种实施良种补贴,扩大补贴范围,充分调动农民科学种田的积极性。(张文珠 郝迎丽)(本文于2008年07月10日载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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