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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严禁个别商户利用良种补贴误导农民购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18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928
 

    桐梓县农业局下发“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紧急通知”,规范种子市场管理。  
    目前正值春耕大忙季节,农资销售高峰,桐梓县农业局对有个别镇农业服务中心及个人为了自身利益,对广大群众进行误导宣传,购买农业服务中心或农业服务中心职工家属经销的两杂良种才能享受国家的良种补贴,从而引发农资经营者的联名上访和农民购买其他经营者种子又退还的现象,高度重视,局党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专家调查组,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形成调查报告,专题研究处理结果;二是下发紧急通知,以证视听。紧急通知内容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向广大农民群众讲清惠农政策,良种直补的范围和标准,补贴形式实行农业补贴网和“一折通”直接兑现到农户。
    二、严格依照《种子法》的规定,凡取得种子经营和培训备案的经营者,都具有经营种子的资格,群众购买种子取其自愿选择,只是教育群众购种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取正规凭证,以备今后种子出现问题的索赔依据。
    三、各农业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好自身工作职责,自觉维护和管理好本乡镇区域内种子市场的监管,协助农业执法大队管理和规范农资经营市场,做好亲属工作,严格依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四、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严厉杜绝行业不正之,严禁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两杂良种促销。如有此类事件出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及其经办人一是向党委政府、农业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二是立即向广大群众和农资经营者公开致歉,挽回不良影响。
    五、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对此事件要引起高度重视,按行风规定,进行坚决的纠正和制止。对该事件纠正不力、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其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将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当前,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紧急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县委政府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掀起春耕生产高潮,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惠农政策大宣传,科学技术大培训,指导农民搞好生产、增加收入,自觉管理和维护好农资市场,确保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不受损害。
    为指导好农民安全购种,县农业局张贴了“慎用两杂良种,确保粮食安全--致广大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对购种应注意的事项、“三农”服务热线进行了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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