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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 |
苏农业[2009] 15号
关于做好2009年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意向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林(农业)局、财政局,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20号)的精神,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农作物良种补贴力度,实行水稻、小麦、棉花、玉米良种补贴全覆盖,补贴标准为水稻、棉花15元/亩,小麦、玉米10元/亩。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良种补贴资金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售价折扣补贴方式。水稻、玉米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小麦、棉花良种补贴可以采取售价折扣补贴的方式补贴农民,也可以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各省(区、市)农业、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和作物品种特点从中选择确定补贴方式。
为核定良种补贴面积,确定补贴(推介)品种,选择小麦、棉花补贴方式,现就做好2009年良种补贴项目意向调查的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据实上报意向补贴面积
各地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推进”的原则,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水稻、小麦、棉花、玉米种植面积。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政府汇总审核后上报到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县(市、区)汇总后上报到市农业局、财政局,市汇总后上报到省农林厅、财政厅。
补贴面积核定原则为:按照原计税耕地基础上的大田种植面积补贴,十边隙地、边角地等不在原计税耕地范围内种植的面积暂不列入补贴范围。间、套作的作物按大田标准种植密度折实补贴。
二、科学确定推介(补贴)品种
(一)基本原则:补贴品种推介工作要遵循“先自下而上,再自上而下”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征求农民和基层意见。推介的补贴品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必须经省或国家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或认定,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二是具有高产、稳产、多抗、高抗等特性;三是品质潜力指标符合优质稻谷、优质专用小麦、优质棉花等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四是符合市场需求,科研、推广、企业、农户等多方认可。
(二)具体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上述基本原则,在充分征求农民和基层意愿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做好补贴品种推介工作。推介的补贴品种要从生产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通过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和研究确定。不得借选择补贴品种之机为个人和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各县上报的推介补贴品种要初步明确各品种面积、标准播种量、种源及数量等。
三、慎重选择补贴方式
小麦、棉花良种补贴可以采取售价折扣补贴,也可以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对此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慎重选择。各地要在充分征求基层干部、广大农户和种子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和作物品种特点,从有利于稳定粮棉种植面积,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有利于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有利于良种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角度出发,经充分讨论并征求各方意见,采用民主集中制,慎重选择确定补贴方式,形成综合意见,说明选择理由。
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重大,各级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意向调查工作,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请各县(市、区)将意向调查结果填写附表并盖章确认后于3月18日前上报到各市农业(林)局、财政局;各市于3月20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农林厅、财政厅。
省农林厅联系人:倪玉峰,电话:025-86263324,86209902(传真),邮箱:nyf@jsagri.gov.cn;
省财政厅联系人:尤兆祥,电话:025-83633158,邮箱:youzhaoxiang@yahoo.com.cn。
附件:
1.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2.江苏省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全覆盖基本情况及意向调查表;
3.江苏省2009年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基本情况及意向调查表;
4.江苏省2009年水稻良种补贴全覆盖基本情况及意向调查表;
5.江苏省2009年玉米良种补贴全覆盖基本情况及意向调查表;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