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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布2009年粮食作物主导品种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21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698
 

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发布2009年粮食作物主导品种指导意见的通知
HNPR-2009-20005     湘农业发〔2009〕43号

各市州农业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良种补贴政策,加快粮食作物良种推广,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产量和品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20号)要求,提出我省粮食作物主导品种推介指导意见。

    一、主导品种的基本条件

    (一)通过国家审定或者省审定,适应在我省区域种植的;

    (二)耐肥抗倒,增产潜力大的;

    (三)品质较优,符合市场需求的;

    (四)抗逆性强,稳产性能好的;

    (五)种植面积大,农民普遍反映好的。

    二、今年的主导品种

    (一)水稻

    1、早稻:株两优819、陆两优996、T优705、株两优02、金优463、湘早籼24号、湘早籼31号、湘早籼45号、金优402、金优555、金优974、陆两优28、湘早143、湘早籼42号、株两优15。

    2、中稻:Y两优1号、Ⅱ优58、Y两优7号、C两优396、准两优527、金优527、两优培九、Y两优302、湘华优7号、中浙优1号。

    3、晚稻:丰源优299、金优207、湘晚籼13号、岳优9113、T优207、T优272、T优597、金优284、岳优360、T优100、T优259、丰源优227、湘晚籼12号、湘晚籼17号。

    (二)玉米:蠡玉6号、登海11号、三北2号、联合3号、豫玉22号、豫禾6号、湘永单3号、联农1号、奥玉3202、三北6号。

    三、对主导品种的推介要求

    (一)加大主导品种推广力度,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主导品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二)主导品种的推介内容必须与品种审定公告相符合,不得进行虚假宣传,省级以下农业部门不得发布主导品种。

    (三)供种单位和农技部门要印发技术资料,指导农民种好主导品种。

    (四)市州、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办好主导品种示范片,开展新品种示范,为来年确定全省粮食作物主导品种提供依据,逐步解决生产上品种多乱杂现象。

    (五)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

    (六)生产经营主导品种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种子法律法规,严把种子质量关,并对所生产经营的种子质量负责。(湖南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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