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栽种的甘蓝,本该早就上市了,可甘蓝尚未成熟便抽出菜苔,开出金黄色花朵,整整70亩甘蓝地一夜之间“变”成个大“花园”,3名返乡农民工傻眼了。5日,记者接到阆中市彭城镇农民王玉军打来的热线电话,他们认为是购买的种子有问题。
倾诉“我们损失10多万”
王玉军、缪兴昌、熊西军3人都是四五十岁开外的庄稼汉,去年,他们分别从广东返乡。
“我们3人拿出打工挣的钱,承租下被村民们撂荒的土地70多亩,去镇上买来甘蓝种子,垦荒种蔬菜,苦干了几个月,换来的却是令人揪心的菜花儿。我们损失了10多万元呀!”王玉军抹着眼泪告诉记者,他们3人承租土地后,为了综合利用土地价值,就在地里种桑树时套种了甘蓝。今年2月27日,阆中市上还召集了全市乡镇干部现场会,充分肯定了他们返乡承租撂荒土地、开发农业的典型事例。想不到,却出现了让人伤心的一幕。
记者了解到,王玉军3人合租土地间种甘蓝,按每亩1750公斤、每公斤1元计算,他们种植的甘蓝由此损失将达到12万余元。王玉军说,去年在阆中乐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农资连锁8分店购买的优质甘蓝种,却长出了如此甘蓝,他们向农业局、消协和镇政府都反映了,希望讨回一个公道。
调查种植“时间”引分歧
“种子是我从南部县正规渠道进货的,怎么说我卖的种子有问题?”阆中乐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农资连锁8分店老板张国刚说,他是去年8月8日从南部县某种子公司购进的甘蓝种子,到货后当即通知了王玉军来领种,并告诉他们种植要求。记者看到甘蓝种子包装袋栽培技术中写有“平丘地区适合播种期为7月中旬至8月20日前,移栽苗龄不能超过30天”字样。张国刚坚称问题出在王玉军3人不按时间育种和移栽:“他们拖延至10月16日才移栽,买移栽时覆盖的地膜是10月16日。”
对此说法,王玉军3人不认同:“我们还专门询问了张国刚,张称没关系。同时,在我们购买地膜时,张也并未说我们移栽时间晚了,不能再移栽等,反而还卖给我们地膜。”对于造成的10多万元损失,王玉军3人同称要向卖种子的张国刚索赔。
记者采访了农作物专家、阆中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农艺师田茂元。据田介绍,初步调查“问题”有可能出在播种“时间”上。
目前,阆中农业执法大队、阆中市消协介入调查。(陈勇)(本文来源:成都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