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口县工商局对林口县峰湖公司用“蒙单6号”包装袋灌装本地种子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林口县工商局接到关于林口县峰湖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的举报后,立即指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发现了“蒙单6号”玉米内标签及包装袋各50个,依法予以扣留。
经查实,当事人于2008年12月初,擅自在林口县三道通镇以每斤2元的价格收购了玉米种子4000斤,用内蒙古通辽市宏博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蒙原6号"包装袋包装了200袋,每袋20斤,所用的包装袋和内标签都是在内蒙古通辽市宏博种业公司购买的,每套0.08元,共买了250套。外包装的生产商名称为“内蒙古通辽市宏博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产地均标注为“内蒙古通辽市霍林河大街中段(文化体育广场对过)”。
依据《种子法》之规定,执法人员没收了当事人用于灌装假种子的包装袋和内置标签50套,予以销毁,并对当事人作出了2.8万元的经济处罚。(新华网 李德举 宗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