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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21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663
 

山东省农业厅
        文件
山东省财政厅

鲁农财字〔2009〕16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财政局:

  为全面做好小麦良种补贴工作,现将《山东省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据此组织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编制具体实施方案。

  项目县(市、区)实施方案经市农业局、财政局审核后,请于2009年4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厅(生产指导处1份、财务处1份)、省财政厅(1份)审核备案,同时报送电子版至fanzuojun@163.com。项目实施情况和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请于10月31日前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

  附件:1.山东省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山东省2009小麦良种补贴计划表

二00九年四月十七日

山东省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20号)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的原则,对农民(含农场职工)种植小麦良种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采取售价折扣补贴的方式进行补贴。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加快良种推广步伐,稳定小麦种植面积,增加小麦产量,提高良种覆盖率、统一供种率和技术推广到位率,促进节本增效,实现全省小麦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品质和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实行种植面积全覆盖。参照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核定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全省计划补贴小麦良种6341.54万亩(含国营农场,下同),分市、县的具体补贴计划详见附件2。

    二、补贴品种推介

    立足提高小麦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按照“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原则,省农业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筛选出济麦20号等40个小麦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和推介(详见鲁农生字[2009]9号《关于公布山东省2009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推介品种的通知》)。各地农业部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省级公开推介的品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严禁省级以下农业部门进行品种推介活动。

    三、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

    结合山东实际和小麦种植特点,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采取售价折扣补贴的方式补贴农民。

    (一)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确定供种企业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全省小麦补贴良种及相关服务实行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相关程序和具体要求,及时拟定政府采购谈判文件,在大众日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山东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参加谈判的企业不受地域和所有制限制,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公平参与竞争。

    (二)严格企业准入条件

    严格设定供种企业准入条件,谈判企业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证照齐全,守法经营,信誉良好,设施完备,技术力量强;具有合法种子来源,所提供品种不属自主知识产权的,须具有植物新品种权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为鼓励充分竞争,建议植物新品种权单位品种生产和经营授权以设区市为最小区域);种子数量充足;种子质量达到国标良种标准,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种子质量事故;具备实施大面积统一供种和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的能力。引入淘汰机制,实行种子质量事故、补贴项目过失一票否决,投标企业必须在以往承担良种推广补贴供种任务的过程中无重大违反供种合同的行为。

    (三)规范谈判程序

    省政府采购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谈判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竞标企业资质、有效种源、种子数量、种子质量、机械包衣、种衣剂选择使用、经营信誉、配套服务、最终报价等进行严格审核和综合评判,最终确定成交供种企业。邀请监察、公证等单位及新闻媒体对开标、谈判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采购到信誉最高、服务最好的供种企业及质量最优、价格最合理的补贴良种和相关服务。供种企业一旦确定,严禁转包、转让。

    (四)统一签订供种合同

    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厅和项目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与成交供种企业签订《山东省2009年中央财政小麦良种补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载明供种企业、供应品种、供种基准数量、供种基准面积、标准播量、加工要求、种衣剂使用、种子质量、供种价格、供种方式、售后服务等事项,从法律上明确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及供种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基准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是成交供种企业供应小麦良种的参考值,合同履行以实际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为准。

    四、扎实做好供种工作

    (一)合理确定采购区域、科学分包

    为确保政府采购成功组织和统一供种顺利进行,小麦良种政府采购原则上以每一县(市、区)域作为一个采购区域,每县作为一个采购包。但为适当减轻采购工作量和项目操作难度,对计划补贴面积25万亩以下的县(市、区),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由各市农业局牵头协调组织,将其合理归并到邻近的25万亩以上的县作为同一采购区域;对于计划补贴面积50万亩以上的县,由各市农业局协调组织各相关县(市、区)农业局,根据当地土壤、地力、种植习惯等实际情况,可以按照明确区域界限分为2-3个采购包(每包一般不少于25万亩)。

    (二)依据农民意愿确定采购品种

    原则上经国家或省级审定、适宜当地区域种植的小麦品种,各县(市、区)均可向省级推荐为推介品种。省级确定推介品种后,各县(市、区)农业局根据当地农民种植意愿,从省里确定的推介品种中合理选择采购品种。市、县级农业部门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民选择使用省级推介品种。同时,也要充分尊重农民选择推介品种以外良种的权力,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避免农民选择未经审定、过期淘汰、存在明显缺陷以及不适宜本地种植的品种,并从促进小麦生产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出发,避免种植品种过多过乱。

    (三)科学确定供种数量和价格

    省里结合今年实际,组织有关专家充分论证,确定2009年小麦良种补贴基准供种量为机械包衣种子7.5公斤/亩,最高限价为3.7元/公斤。各项目县(市、区)要参考省里确定的基准供种量,根据品种特性和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当地标准播量,引导农民科学用种。政府采购合同确定的基准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是成交供种企业供应小麦良种的参考值,合同履行以实际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为准。成交供种企业要根据农民实际种植面积和标准播种量,相应增加或减少供种面积和供种数量。成交供种企业要严格执行全省统一政府采购成交价格,坚决杜绝层层加价行为,确保补贴后的良种价格明显低于当地同等小麦良种市场价格,让农民得到最大的实惠。

    (四)及时落实补贴计划

    各县(市、区)要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对补贴计划进行层层分解,及早细化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块,尽量做到品种种植集中连片,努力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品。各县(市、区)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市场需求,通过宣传发动,引导农民使用全省统一政府采购的小麦良种发展小麦生产,不搞强迫种植和强行推广。

    (五)分级建立供种档案

    按照“县有区域图,乡镇有落实表,村有供种清册,户有供种(订单)卡”的总体要求,建立良种补贴项目到村、到户明细档案。乡镇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和县农业局保管。村级供种清册由供种企业按照清样要求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用于编制计划、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结算,并在良种供应时填写农民联系电话,由购种农民或购种农民代表签名并按手印,确保良种和国家补贴同时落实到农民手中。各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将供种清册制成电子表格(EXCEL格式),经市级农业部门审核后,于10月底前报省农业厅备案。

    (六)保证供种质量和时效

    项目县(市、区)农业局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供种计划,配合供种企业搞好供种到村到户和收取种子差价款,安排有质检证的专业人员负责种子质量抽检存样,对不合格种子及时封存或退货,杜绝劣质种子进入项目区。供种企业要按照供种合同要求,提供质量合格的小麦良种,依据面积落实表和供种清册,按时、保质、保量供种到村、到户,保证不误农时。

    五、积极开展配套服务

    (一)全面推广配套技术

    各县(市、区)要按照确定的补贴品种和良种良法配套原则,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小麦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要抓好各项技术措施落实,提高农民生产技术水平。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加强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种衣剂使用管理的通知》(鲁农生字〔2006〕8号)要求,全面推广种子机械包衣技术,做好种衣剂的科学选择和使用,严格掌握药种比,保证种衣剂用量充足,提高防病治虫效果,以培育壮苗、减轻病虫危害。

    (二)广泛开展技术培训

    省里由农技推广总站牵头,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和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分区域、按季节系统培训技术骨干和带头户。各市和项目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层层举办各类培训班,明确规范化技术要点,确保每户一张明白纸。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进行技术宣传,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传播先进适用种植管理技术及农户科学种田的水平,加快规范化生产技术的普及推广。

    (三)大力开展小麦高产示范活动

    各项目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小麦高产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8〕10号)精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充分挖掘小麦增产潜力,大力开展小麦高产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实施 “十、百、万”小麦高产示范工程,力争10亩高产攻关田亩产达到700公斤,百亩示范片平均亩产650公斤,万亩示范片平均亩产600公斤,充分发挥小麦高产示范带动作用,实现优质专用小麦均衡增产、稳产高产,为提高全省小麦生产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四)积极推进产销衔接

    各市和项目县(市、区)要把产销衔接作为实施良种推广补贴项目的重要措施来抓,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信誉好的大型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产销合同,推进产业化经营,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种粮农民收益。同时,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方式,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促进主导产品就地转化增值。

    六、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小麦良种补贴资金由省财政直接支付给供种企业。全省政府采购确定成交供种企业后,省财政根据省农业厅和项目县农业、财政部门与供种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提前预拨70%的补贴资金给供种企业,支持企业开展供种筹备工作。企业在实际供种过程中,要根据农民实际种植面积,对采购合同确定的基准供种量进行适当调整。供种结束后,省财政厅根据财政、农业部门逐级审核确定的供种清册和省农业厅出具的无种子质量问题的书面意见,与供种企业据实结算其余补贴资金。

    七、建立健全小麦良种补贴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一是层层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省里成立由省农业厅厅长任组长,省财政厅、农业厅分管厅长任副组长,有关处、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成立由农业技术推广、种子管理、科研、教学等单位专家组成的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培训。各市、县(市、区)也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二是合理确定工作职责。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其中,农业部门重点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技术培训、产销衔接等工作,财政部门重点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和监督。三是积极配合供种企业完成供种任务。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与成交供种企业密切合作,做到指导协助到位、监管服务到位,保证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供种企业要在项目县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管下,严格履行供种合同,及时全面做好良种供应和相关服务工作。四是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强化项目公示,严肃工作纪律

    要全面建立小麦良种补贴公示制度,以村为单位,将补贴农户、补贴面积、供种数量、中标价格、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折扣售价等进行供种前和供种后两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收集和保存各村两次公示影像资料。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市和项目县(市、区)农业部门要积极参与补贴良种和相关服务全省统一政府采购工作,密切配合供种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合同,严禁向成交供种企业提出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以外的条件和要求,严禁向供种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三)加强监督管理,实行项目督查制

    各市、项目县(市、区)要切实加强补贴项目实施关键时期和关键环节的督导、检查和监管。供种期间,市、县(市、区)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追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供种结束后,市级农业、财政部门要组织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向省里写出总结报告;收获前,市级农业部门要组织相关力量对补贴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档案建立、工作经费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各市农业、财政部门对在检查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县和供种企业及时整改纠正。对执行政策重大偏差、重大违约行为和种子质量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记录在案。健全和实施好供种企业政府采购竞争与淘汰工作机制,各项目县对不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供种企业,认真做好违约行为记录,并在今后的良种补贴项目全省统一政府采购中,提出不良记录举证,坚决予以淘汰。

    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加强群众来信来访案件的重点查办,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良种补贴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健全良种补贴奖优罚劣工作机制,对与成交供种企业配合不好、指导协助和监督不力的项目县(市、区),省里将记录在案、严肃处理,并在今后良种补贴及类似项目安排中给予一定惩罚。对问题严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

    (四)强化种子市场和种子生产监管,保证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

    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要强化小麦良种生产监管,指导相关小麦良种生产企业规范建立良繁基地、提高项目供种企业自繁比例,严格按照小麦良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加工、包衣、包装,保证项目供种企业良种质量,促进小麦良种补贴项目顺利实施。

    (五)建立情况交流报告制度,强化项目宣传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研究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要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小麦良种补贴项目的认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小麦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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