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依法取得水稻新品种“先恢207”的植物新品种权,对授权品种“金优207”享有排他的独占权。被告谢清辉、任福生利用“先恢207”繁殖的“金优207”等品种种子,未经许可即进行生产销售。法院认定被告侵害了原告的植物新品种权,在法院主持下,本案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侵权并进行赔偿。(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