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18年种子认证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农技种函[2018]177号
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贵州省(自治区)种子管理站(总站、局),各认证试点承担单位:
为探索种子质量认证制度,总结种子认证工作内在规律,根据种子认证试点示范项目总体安排,我中心在2017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形成了2018年种子认证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详见全国农技推广网种子质量子网站http://www.natesc.org.cn/sites/zj)。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按遵照执行。
各省种子管理部门要抓好过程监控和指导,协调认证试点承担单位落实好各项工作。项目实施中如有疑问或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种子检验处联系。
联系人:刘丰泽
联系电话:010-59194513
电子邮件:liufengze@agri.gov.cn
附件:1.2018年种子认证试点示范实施方案
2.农作物种子质量认证方案(试行)—水稻种子
3.农作物种子质量认证方案(试行)—玉米种子
4.农作物种子质量认证方案(试行)—小麦种子
5.农作物种子质量认证方案(试行)—马铃薯种薯
6.农作物种子质量认证方案(试行)—结球(大)白菜种子
7.农作物种子质量认证方案(试行)—柑橘种苗
8.农作物种子质量认证方案(试行)—高粱种子
9.农作物种子质量认证方案(试行)—黄瓜种子
全国农技中心
2018年5月4日